女兒2歲半, 我給她買了許多玩具, 但是她都只是三分鐘熱度, 新鮮勁一過就把它們打入冷宮, 好像並不很愛玩, 這是為什麼?
俗話說, “物以稀為貴”, 再好的東西, 唾手可得的時候, 也很難讓人珍惜。 玩具對於孩子來說, 也是如此, 一方面, 因為玩具總會源源不斷地買進來, 孩子就會獲得一種意識:玩具是取之不盡的, 舊的不玩了新的還會來, 因為沒有“稀缺”的概念, 自然就不會怎麼珍惜;另一方面, 太多的玩具, 會讓孩子產生選擇困難, 讓她不知道玩哪個好, 拿到一個, 可能又覺得另一個更好, 這種選擇的困惑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玩具本身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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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諮詢案例中, 不止一次地發現給孩子買太多玩具的家庭, 孩子都很難真正享受玩具的樂趣。 其實, 這個發現, 並非我的獨創。 早在幾世紀前, 就有著名的家庭教育大師發表過相關的論斷。 比如, 老卡爾威特在《卡爾威特的教育》中就舉過一個例子:一個小女孩, 從小生活在玩具堆裡, 由於玩具太多, 她一點也不知道愛惜。 洛克也曾經在經典名著《教育漫話》中指出, 孩子應該有玩具, 但一次只可以有一種, 第一種沒有歸還, 第二種就不可得到。 否則, 如果他們同時擁有太多的玩具, 就會漫不經心, 等於教他們變成浪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