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獨生子女在家庭中地位獨一無二, 若教育不得法, 容易出現以下一些心理偏異——
1、父母和祖輩的溺愛和嬌寵, 容易使孩子變得自私, 凡事先考慮自己的利益得失, 從不知為別人著想。
2、對“獨苗苗”百般袒護, 長者不愿約束孩子, 孩子在家庭未能養成尊重長輩、遵守紀律的自覺性, 而是任性驕橫, 家庭成員關系顛倒, 走向外部社會也不懂得尊重別人。
3、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為伴, 幼時缺少與小伙伴一起游戲的集體活動, 既不易養成與人協同合作精神, 又缺少競爭性, 所以社會適應能力差, 可能形成孤僻、缺少熱情的個性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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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家里, 父母代勞獨生子女的許多本應自理的事情, 使其易于形成依賴性, 自主精神和自立能力都差, 也缺少勞動自覺性。
5、物質條件好, 孩子所要有求必應, 忽視應有的思想教育, 容易養成大手大腳、不愛惜財物的不良習慣。
6、家長望子成龍, 請家庭教師、買鋼琴, 成天逼孩子認字、寫作文、彈琴、習畫、學外語, 沒完沒了, 孩子缺乏應有的游戲時間, 會產生厭學情緒。
其實,
只要家長能用正確的態度教育孩子,
發揮獨生子女家庭的優勢,
獨生子女的體格和心理都會得到良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