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患先天性心臟病與母親有關嗎?

孩子先天性心臟病(簡稱先心病)的發生是在胎兒期形成的, 因此, 母親是負有一定責任的。 因為, 胎兒心血管的發育在胚胎期的第三周就已開始。 最初的心臟是一根縱直的管道, 以后隨著胚胎的發育逐漸形成心房、心室和大血管3個主要部分。 到胚胎期第八周末, 心臟已形成固定結構。 房室間隔已完全形成, 成為具有4個心腔的心臟。 隨著胎兒的不斷發育, 心臟也逐漸長大。 如果母親在懷孕期間, 尤其是妊娠的最初3個月中, 假如因某種因素影響胚胎的發育, 心臟的某一部分發育停頓或出現異常, 即可造成心臟的先天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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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胚胎的發育的內在因素, 一般認為與染色體的異位和畸變有關, 外來因素可能是缺乏某些營養物質或受到某些藥物的影響(如環磷酰胺或接受大劑量放射線照射)。 母體在妊娠的最初3個月內患風疹、流行性☆禁☆感冒、流行性腮腺炎以及官內受到某些病菌的感染, 都將影響與干擾胎兒的心臟發育, 使有些胎兒心臟的某些部分發育在較低階段即行停止, 或由于發育程序中發生了軸轉障礙, 從而導致先天性心血管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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