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燕:這兒有兩個問題:扔東西、對玩具的不同態度。
先談第一個問題。
扔東西和拿東西一樣, 都是一種技能, 是在發展過程中自然出現的, 會拿東西早, 五個月左右可以在看到一塊積木時, 伸手拿來, 八、九個月可以有目的地放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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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孩子不亂扔東西, 可以試試以下方法:
1、臺子上放一些可以扔的紙盒子、小勺子、不要的乒乓球等, 她扔下以后, 不替她揀, 也不批評, 等于沒發生什么事。
2、和她玩游戲, 把她喜歡的“扔”變成“游戲行為”。 但這時, 就不是亂扔了, 而是有一定規則的, 比如:把積木扔在小盆里, 不能亂扔。 扔了以后再揀起來放到桌上等。
3、有時也要和她講一點“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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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當她快要扔東西了, 趕快轉移她的注意, 拿一個新穎的玩具讓她玩, 或者把她抱離現場, 到外面走一走, 也許有好處。
5、這種行為到兩歲以后會主動減少, 所以不用太緊張, 等待一段時間。
孩子扔東西并喜歡他人的玩具(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