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局工作的我, 經常遇到許多因為情緒失控而造成惡劣後果的事情。 接觸到這些案例後, 我經常反思自己在教育孩子過程中是否能夠做情緒的主人?管孩子, 說從不發火那是假的, 但我發火過後就會後悔, 告誡自己下一次一定要耐心再耐心。
後來我想了個辦法, 一想發火, 就閉上眼睛默念一二三, 什麼時候把火氣壓下去了, 再開口說話。 試用幾次, 效果不錯, 只是孩子看到有些奇怪罷了。 但是這種方法也有弊端, 火氣壓住了, 孩子雖然沒有被斥責, 但家長心裡可是難受啊, 誰有火不發心裡不難受啊?所以我想還是自己的沒有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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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回想過去自己小時候, 不是一樣的淘氣, 幹一些令父母怒火沖天的事情, 父母管時, 自己也是很逆反, 埋怨父母怎麼管得這麼多啊?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 社會閱歷的增加, 才會理解父母的一片苦心。
所以, 一些道理在孩子那裡是需要一個時間的積累的, 量變產生質變。 在孩子的思想質變之前, 父母需要做的首先是理解孩子, 認識到小孩子犯錯誤是正常的。 然後才是疏通引導, 把孩子引到正確的道路上, 單純只是斥責發火, 往往會適得其反。 父母在有這種思想之後, 才會包容孩子的錯誤, 不會因為孩子犯錯而大動肝火, 才能做到是自己情緒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