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這種情況:父母與自己的父母不能平等相處, 其實並不是有意的。 因為祖父或祖母愛嘮叨, 對他(她)得忍耐;或者他們愛惹事生非弄得小夫妻不和睦;或者需要贍養, 因而要在本來就擁擠的住宅裡給他們騰出房間。 可不管怎麼說, 他們是“應該”比別人早去世的人。
孩子對家庭關係有自己的看法, 而且會得出一定的結論。 媽媽不喜歡奶奶, 爸爸和媽媽對待他們的雙親很粗魯, 爺爺只能和他——小孫孫說話, 有別人在場時, 他便不做聲, 好象不好意思。 在祖孫之間便產生了內心的一致, 相互理解。 對成年人那種莫明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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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孩子發現爺爺衰老了, 需要人扶持, 而別人又因此以為有權任意對待他, 責備他不中用的時候, 孩子的選擇是痛苦的。 他熱愛爺爺, 並且相信他是無辜的, 同時, 爸爸媽媽也無過錯。 既然他們罵爺爺, 那就是說他不好……孩子由於不理解或許也不想理解而內心苦惱。
然而, 祖父母的存在又可以成為非常有教育意義的因素。 特別是當他們上了年紀, 身體有病, 需要特殊照顧的時候。 孩子會很快習慣於做一些捨己為人的事情。 理解強者對弱者的義務, 學會自然而然地把好吃的食物讓給爺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