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家認為人的智慧結構一般是由觀察能力、記憶能力、注意能力、想像能力、思維能力、語言表達力以及動手操作能力構成, 而其中思維能力則是智慧活動的核心。
思維是人腦對客觀的一些事物概括的跟間接的一些反映而已。 所謂概括的一些反映, 就是反映了一類事物的本質和事物之間的一定的規律性聯繫。 在日常生活中可多次看到, 在太陽照射的地面上灑水, 水一會兒就幹, 洗好的衣服經太陽一曬, 也會變幹, 火爐上燒水, 不僅水開冒汽, 時間長了還會燒幹。 在這些經驗的基礎上, 通過思維就能夠概括地認識到水經加熱之後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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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是人的高級認識活動。 通過思維, 人們可以認識感知覺所不能直接反映的事物, 能透過現象看本質, 掌握事物之間的規律性聯繫, 並可借助於一事物瞭解其他事物, 間接地預見和推知事物的發展。
思維的發生發展標誌著孩子智力活動出現了質的變化, 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1)使孩子的智力結構得到了完善與提高
思維是認識過程的高級階段, 也是人類智力結構的核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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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孩子其他智力因素產生質的變化
思維是認識活動的核心, 它參與到其他的智力因紊之中, 使其他智力因素更加具有理解性、概括性和深刻性。 例如, 孩子觀察活動, 年齡小的孩子, 由於沒有思維參與, 觀察得很膚淺, 只能把看到的表面特徵堆積起來, 缺乏理解和概括。 年齡大的孩子的觀察是有思維參與的, 因此, 就能將觀察到的表面特徵概括起來, 進行理解並找出內部聯繫。
(3)促進了孩子的非智力因素和社會性行為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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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滲入孩子的情緒領域, 使孩子情緒進一步複雜化, 並由此產生了高級情感。 思維的發展使孩子行動有了情感因素。 思維的發展使孩子能更好地進行自我評價、自我體驗和自我控制, 這有利於自我意識和性格的發展。 思維的發展也使孩子開始理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開始考慮自己行為所產生的社會性後果, 產生責任感, 這使孩子智力綜合增強的同時, 也使孩子的社會性得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