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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注意力無法集中可能是有過動症

當孩子的過動、分心、無法集中注意力, 或衝動行為, 開始影響學校表現、人際關係或在家中表現時, 很多家長便開始懷疑自己的孩子, 是不是注意力不集中或是過動症。

注意力缺失過動症狀, 通常衝動表現和活動量過高的症狀, 會比不專心的症狀更早出現, 甚至可能相差一年或更久。 因為不能靜坐或干擾他人的孩子在學校, 很容易被注意到, 但是不專心或發呆的學生卻可能被忽略。 而且這類的孩子經常搞不清楚輕重緩急, 有時候會出現高智力低成就, 家長有盯就好, 沒盯就不行, 老師和家長便會覺得是孩子本身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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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偷懶, 明明可以做到的, 卻不願做好, 於是親子關係或師生關係就陷入僵局, 當孩子年紀越大, 家長就會抱怨孩子不好管教, 對於親職感到身心俱疲。

一般家長或老師對於孩子的不專心, 只會以為是單純或籠統地就認為是注意力缺失, 卻不知道注意力有很多層不同的面向, 每個孩子注意力面向的優弱勢都不盡相同, 被協助方式便也會隨之不同。

注意力主要的特性有以下幾個:「注意廣度」指的是同一時間的訊息量;「注意速度」指的是從刺激呈現到學習者加以注意的時距;「注意集中度」是指學習者專注聚焦的程度;「注意持續度」是注意力集中所持續的長短, 而且是單一訊息維持注意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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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力選擇性」指我們會知道要選擇重要訊息去注意, 摒除不重要訊息, 將注意力集中在學習重點或最主要的資訊。 「注意力轉移性」是主動地將注意力從一物移到另一物, 例如:隨著教學進行, 將注意力作適度切換;「注意力分配性」指的是同時注意二項以上的訊息。

通常在日常生活中最常使用的注意力能力, 像是「集中焦點」(focalization), 我們經常面臨各種刺激, 必須決定哪些刺激是我們有興趣的, 或必須反應的, 其中隱含著選擇性;另外一個是「專心」(concentration)在許多剌激中必須集中精神, 才能接收重要訊息。

在兒童發展的過程中, 注意力是隨著年齡發展, 尤其以注意力能持續的時間長度最為明顯, 一般來說, 7歲~10歲的注意持續度約20分鐘;10歲~12歲的注意持續度約25分鐘;12歲以後的注意持續度約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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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判斷年紀越小的孩子是否有注意力問題, 其實還有很大的空間, 亦不需要馬上就斷言孩子就是注意力不集中或是過動。 不過, 家長若是可以在兒童發展過程中持續注意, 比如說在孩子上學半年或一年之後, 還是無法和其它同學一樣遵守規範;在遊戲或全體活動時, 孩子很難耐著性子排隊或輪流;常常不安的玩弄手和腳, 或是在座位上扭動不安;在教室經常離座;或是在應該坐著的場合坐不住等情況, 就可以到專門有兒童發展評估的中心或醫療院所做相關的測驗, 提早讓專業人員給予建議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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