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孩子的過動、分心、無法集中注意力, 或衝動行為, 開始影響學校表現、人際關係或在家中表現時, 很多家長便開始懷疑自己的孩子, 是不是注意力不集中或是過動症。
注意力缺失過動症狀, 通常衝動表現和活動量過高的症狀, 會比不專心的症狀更早出現, 甚至可能相差一年或更久。 因為不能靜坐或干擾他人的孩子在學校, 很容易被注意到, 但是不專心或發呆的學生卻可能被忽略。 而且這類的孩子經常搞不清楚輕重緩急, 有時候會出現高智力低成就, 家長有盯就好, 沒盯就不行, 老師和家長便會覺得是孩子本身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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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家長或老師對於孩子的不專心, 只會以為是單純或籠統地就認為是注意力缺失, 卻不知道注意力有很多層不同的面向, 每個孩子注意力面向的優弱勢都不盡相同, 被協助方式便也會隨之不同。
注意力主要的特性有以下幾個:「注意廣度」指的是同一時間的訊息量;「注意速度」指的是從刺激呈現到學習者加以注意的時距;「注意集中度」是指學習者專注聚焦的程度;「注意持續度」是注意力集中所持續的長短, 而且是單一訊息維持注意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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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在日常生活中最常使用的注意力能力, 像是「集中焦點」(focalization), 我們經常面臨各種刺激, 必須決定哪些刺激是我們有興趣的, 或必須反應的, 其中隱含著選擇性;另外一個是「專心」(concentration)在許多剌激中必須集中精神, 才能接收重要訊息。
在兒童發展的過程中, 注意力是隨著年齡發展, 尤其以注意力能持續的時間長度最為明顯, 一般來說, 7歲~10歲的注意持續度約20分鐘;10歲~12歲的注意持續度約25分鐘;12歲以後的注意持續度約3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