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頭腦中經常產生出許多極其生動、逼真的想像, 有時他們會將想像當成現實, 將願望說成存在, 這時他便會說謊。 例如, 有的孩子因長期渴望某種玩具, 但媽媽沒有滿足他的要求, 幻想之下, 他會認為自己已擁有, 就吹噓“我有一架真正會飛的飛機”, “媽媽也給我買了跟你一模一樣的汽車”。
第二個原因是由於幼兒的記憶力有時不夠準確, 或語言表達不準確, 許多經歷過的事情未必能完全回憶出來, 表現為孩子在向他人敘述某件事情的時候, 可能會虛構一些情節, 補充記憶的空白。 而導致“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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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兩種情況, 孩子並不是真的在說謊, 父母不必擔心, 也不須強加制止, 隨著他年齡的增長, 對事物的辨別力逐漸增強, 記憶力逐步完善之後, 會停止說這類“謊話”。
而針對說謊是想獲得某種東西的孩子, 父母可説明他以合理的方式表達並滿足自己的要求, 逐漸克服說謊的習慣。 每個父母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為一個不誠實的說謊的孩子, 而孩子們也知道說謊的不是好孩子。 然而,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 來自美國的調查資料表明:全美國有三分之二的孩子在3歲前就學會了說謊話, 到了7歲, 98%的孩子都說過謊。
這顯然和人們心目中天真純潔的孩子形象相去甚遠, 要弄明白這個錯位, 有必要將孩子說謊的原因、性質和過程稍加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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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意說謊 還是願望或想像?
誠信, 對3~6歲的孩子來說, 就是犯了錯誤敢於承認, 不欺騙別人, 不對別人失信, 不拿別人的東西, 撿到東西要交公等。 爸爸媽媽要區分出孩子真正道德意義上的說謊並不是一件很難的事。 我們不妨分析一下以下的情景。
情景重播14歲的菲菲吃早飯時煞有介事地對媽媽說:“昨天, 許多小矮人來到我的房間, 還有白雪公主, 我們玩得開心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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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菲對媽媽講的事情雖然不可能發生, 但它與我們所說的道德意義上的說謊截然不同, 它是幼兒創造性的萌芽, 是幼兒把想像和現實混淆的結果, 這是做父母應該珍惜和鼓勵的。 比如, 家長抓住這個時機, 鼓勵孩子大膽進行創造性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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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的明明早上起床時, 床上濕了一大片, 媽媽問是這麼回事, 他狡辯:“我沒有尿床, 是我睡覺時出的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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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所說的也不屬於道德意義上的說謊, 它只是幼兒為了擺脫尷尬而為自己找到的一個小小的理由, 是一種自我保護的反應。 當然, 對這種“謊言”也不能任其發展, 父母應該以一種溫和幽默的態度對待孩子所做的錯事, 而不是讓孩子因犯錯誤而產生心理壓力和恐懼。 這樣, 在寬鬆的環境中, 孩子才更有可能講出真話。
情景重播35歲的東東在幼稚園說:“我奶奶給我買了一把漂亮的衝鋒槍, 會冒火的, 噠噠噠……”可是老師向東東的媽媽問起這事才知道, 東東的奶奶並沒有給東東買衝鋒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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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東說的話也不能算是道德意義上的說謊, 因為他不是為了掩蓋錯誤, 欺騙別人, 只是在表達一個沒能實現的美好的願望罷了。
情景重播46歲的亮亮沒有做家庭作業, 老師收作業時, 他說:“我忘帶作業本了。 ”
情景重播55歲的紅紅非常喜歡小朋友的玩具, 她趁人不注意, 把玩具放到了自己兜裡, 老師在她兜裡發現了玩具, 一再問她, 她就不說玩具是自己拿的。 她說:“我也不知道是誰放在我兜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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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亮和紅紅的話都屬於道德意義上的說謊。 因為他們都是有意識地說謊, 目的是掩蓋自己的錯誤, 欺騙別人, 即使這樣, 也不要認為孩子就像犯了彌天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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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心理和身體各個方面發展還不夠成熟, 犯這樣或那樣的錯誤在所難免, 有的家長以為孩子好“哄”, 一旦“哄”出實話, 要麼立即讓孩子屁股啪啪“開花”, 要麼擺出興師問罪的架勢, 橫眉呵斥。 這樣做的後果非常糟糕, 對孩子的打擊和傷害也稱得上到了星級水準。 從此以後, 不僅家長的威信要大打折扣, 孩子誠實的德行也難以形成。 反之, 如果家長心平氣和地對待孩子的錯誤, 孩子一定會實話實說, 一吐為快的。
如果我們的孩子從小就明白誠實是人最起碼的品格, 從小就體驗到誠實的威力和實惠, 他們今後的社會才可能有序, 才可能繁榮和興旺。
才可能繁榮和興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