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犯錯時, 孩子因為逃避懲罰或缺少責任心而引發的一種行為。 這種行為的目的不在於故意推卸責任, 而在於逃避懲罰, 如怕爸媽打罵, 怕幼稚園老師批評等。 心理學家認為, 孩子推卸責任, 實質上是孩子自衛的一種心理。 從兒童成長特點來看, 5歲的孩子屬於半被動半理解的責任階段, 開始明白“擔當自己的責任”, 但沒有真正地理解什麼是責任, 責任的寓意等。 因而, 5歲的孩子多愛推卸責任。
這種行為多發生在與父母相處時, 孩子總愛找各種藉口為自己辯護, 推卸責任, 最典型的表現就是損壞或弄丟東西、偷吃食物或打哭別的孩子等錯誤行為被發現後,
Advertisiment
這種行為在孩子犯錯後更加多發, 如, 不小心將吃飯用的碗或喝水的杯子打碎了等。 如果家中有姐妹的話, 姐姐就會說是妹妹打碎的, 妹妹呢, 則會說是姐姐打碎的, 不是我。 如在幼稚園中打了小朋友, 孩子就會說某某小朋友打的, 不是我打的。 孩子不承認錯誤, 推卸責任, 多是沒有勇氣, 或怕受到父母或老師的批評與懲罰。
孩子推卸責任,
Advertisiment
(1)父母對孩子簡單粗暴, 孩子如果犯錯, 非打即罵, 而不是循循善誘地說服。 因而, 孩子就會為.逃避責罰而“拒不認帳”。 在大人看來就是推卸責任、“說謊”。
(2)幼稚園老師批評不當。 如果幼稚園老師愛當眾批評孩子, 而孩子好勝心又強的話, 那麼, 孩子就會感覺丟面子, 為了保面子, 孩子就會在犯錯時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