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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在學齡前的階段, 可能會拿鄰居家、朋友家的東西, 在幼稚園的話也可能會拿回來幼稚園的玩具回家。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有時候分不清楚你的、我的、別人的或者其他地方的東西不能隨意帶回來, 他們會覺得自己喜歡就想擁有, 更多的以自我為中心。
父母可以用形象的比較方法來教孩子分清能拿與不能拿, 比如商店有些宣傳冊, 這些就是可以免費拿走, 店裡的商品需要付錢才可以帶走;如果寶寶自己喜歡的玩具被別人拿走了, 不能玩了, 肯定會傷心難過, 那你不打招呼不經過別人同意拿走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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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兒時期, 對於沒有玩過的、沒見過、沒吃過的東西都很好奇, 都要想得到去試試、去感受。 小孩子是沒有足夠大的自製力來抗拒“誘惑”的, 所以父母平時要是能夠多瞭解孩子的想法、願望會更好, 可以適度的去滿足孩子的物質需要, 或者通過別的勞動、活動來滿足孩子心願也不錯, 避免總是拿別人的東西來滿足自己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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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孩子真正感興趣的不是拿到手東西, 而是通過這樣的行為表現獲得父母的關注, 因為只有這樣做, 爸媽才能去和孩子說話、出現在孩子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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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發生這樣的行為原因可能是多種, 如果發現了, 除了父母一般的口頭提醒以外, 一定要親自和孩子一起做到物歸原主, 用實際行動來示範正確的行為, 告訴孩子如何說、如何做, 有父母陪在身邊會讓孩子得到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