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 年齡差不多的孩子在一起玩耍時, 很容易發生爭吵。 兒童教育心理學家認為這是孩子心理發育的一種需要, 並將這種爭吵稱為“良性爭吵”。
孩子們正是通過辯解, 說理和爭吵, 瞭解了夥伴心中的陌生世界, 瞭解了自己與別人在感受和處世方法上的差異;也正是在爭吵中, 孩子們不僅學會了進攻的勇氣、讓步的涵養, 而且獲得了勝利的體驗、失敗的教訓等。
那麼, 家長應當如何對待孩子間的“良性爭吵”呢?
一是鼓勵自己的孩子多動腦筋, 學會爭論, 發揚“競爭意識”, 盡可能戰勝對方, 不要自暴自棄“甘拜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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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讓孩子自己解決問題。 有的家長一發現孩子爭吵, 就責問孩子, 甚至歪曲孩子的爭吵目的。 其實孩子之間的爭吵, 一般不是互相抵觸的敵意行為, 只是彼此認識不協調的表現。 只要這種爭吵不過分, 就不要去論誰是誰非, 而盡可能讓孩子自己去解決問題。 必要時可以提出這樣的問題:“既然事情發生了, 你們有什麼辦法解決呢?”家長這種冷靜而客觀的態度, 對孩子無疑是一種鎮靜劑, 可以讓孩子學會協調的方法。
三是制止傷害行為。 如果孩子爭吵時出現打鬥, 家長應及時加以制止。 對弱小的孩子要加以寬慰和保護, 以防止他們產生自卑感;對於膽大、爭強好勝的孩子則應提出批評。 要是發現孩子在爭吵中存在著說謊、說髒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