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無疑是大多數家庭的育兒主體, 而育兒本身又分為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方面就是對於孩子身體健康的維護, 另一方面則是對於孩子成長的教育。 飲食起居方面的育兒知識是容易學會和掌握的, 而關於孩子教育方面的知識就相對複雜很多了。 所以, 下面的媽媽育兒經就是關於如何教育孩子的。 孩子年齡小, 懂的事情也少, 犯錯誤可以說是在所難免的, 犯了錯誤自然就要進行懲罰, 而如何懲罰媽媽們可不能掉以輕心, 因為這對於孩子的成長可是至關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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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錯誤就要懲罰
孩子犯了錯誤, 無論有心還是無意, 都要受到懲罰。 比如:孩子不小心把杯子摔碎了, 雖然他不是故意的, 也應該告訴他, 這是他的過錯。 他雖沒有料想到自己行為的後果, 但仍要為此道歉。 如果他是無意的, 並勇於承認錯誤, 家長會相信他, 並減輕對他的懲罰。 如果他隱瞞事實、逃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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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要讓孩子知道做錯事就要受到懲罰的道理。 即使孩子央求, 也不能答應, 否則有了取消的先例, 以後就很難保證實施的有效性。
懲罰的“量刑”要適當
懲罰孩子的目的是為了孩子的良性轉化, 懲罰的“量刑”就必須合乎孩子的行為。 懲罰過重容易引起孩子的對抗情緒, 輕了又不足以使孩子引以為戒。 因此懲罰孩子要以達到目的為原則, 既不能輕描淡寫, 又不能小題大做濫用“刑罰”。 大教育家洛克說:“兒童第一次應該受到懲罰的痛苦的時候, 非等完全達到目的之後, 不可中止;而且還要逐漸加重”, 其中的道理耐人尋味。
要依照規則進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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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應和孩子協商制定一個獎懲規則, 讓孩子知道犯錯後將受到什麼懲罰。 這樣, 孩子平日就會有所注意, 從而減少犯錯誤的概率。 當孩子犯錯後, 家長應注意調整自己的情緒, 不要因一時衝動而隨意懲罰孩子。 若是孩子以後犯了同樣的錯誤, 也應該按規則進行和以前相同的懲罰, 這樣家長才能在孩子心中樹立威信。
首先, 媽媽們一定要明白, 孩子犯了錯誤就應該受到懲罰, 如果不進行懲罰, 那麼孩子就無法明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而如何懲罰, 媽媽們就需要仔細研究了。 如果懲罰過輕達不到懲罰的目的, 但是如果懲罰過重又會導致孩子產生對抗心理, 這對於日後的教育同樣也是非常不利的。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