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每個孩子都本能地懼怕犯錯和危險。 比如, 一個三四歲的孩子打翻了杯子, 滿地的水花、一地的碎玻璃等, 都可能誘發其恐懼和焦慮心理。 此時如果父母脫口而出“怎麼又打碎東西了?真是毛手毛腳!”那孩子的恐懼心理反而會更重, 膽子越來越小, 也不利於培養其有擔當的品性。 因此, 父母應該把這些意外當成教導孩子處理危險的“好機會”, 趁機教育他。
第一, 安慰為先。 不管孩子闖了多大的禍, 父母在第一時間都要壓制自己的怒火, 並主動關心孩子的情緒狀態。 此時, 可以輕聲告訴孩子“別害怕,
Advertisiment
第二, 幫助解決。 等孩子情緒平復後, 可以拉著他坐下, 一邊給他講道理, 一邊指導孩子該如何正確處理。
第三, 合理“懲罰”。 懲罰和打罵不同, 其目的是讓孩子知道犯錯是需要“補償”的, 其代價視事情嚴重程度而定。 懲罰的具體方式可以根據各家情況而定, 比如可以讓孩子做些洗碗等家務, 作為“勞動補償”;也可以限制他看動畫片的時間, 作為“娛樂補償”;或者減少孩子的零花錢, 作為“經濟補償”;要求孩子獨自在一邊反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