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孩子如何理財, 如何掙錢, 也就是培養孩子的生存能力, 實踐表明教孩子理財可分為三個時期:
一、學前期(五歲之前):此階段需傳授一些簡單知識, 切記大多數學前兒童無法理解抽象概念, 他們只對具體的東西感興趣。 例如, 應該告訴孩子:
1、雖然一角的硬幣比五分的硬幣小, 但卻更值錢。
2、硬幣可以用來換取他們想要的其它一些東西。
3、電視上的玩具買回家后并不會像電視上那樣漂亮, 而且也并非那樣好玩。
4、用玩具來存錢會很好玩。
5、并不是你想要的每一樣東西都能得到, 即使這個東西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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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孩子進行教育時, 你得考慮到他們的年齡。 可能你費盡了口舌, 而孩子仍堅持想要那個東西, 這沒有什么奇怪的。 重要的是, 要讓孩子習慣聽到你說不, 并解釋為什么。
二、童年(6—11歲)孩子進入童年期(小學、初中)后, 學習主動性加強, 處理有關錢的問題的能力也有所提高。 因此, 加強孩子的紀律性及責任感為這一階段重要任務, 家長應教育孩子:
1、可以有零花錢, 但不可要求預支。
2、用自己的錢買電影票、零食或游戲卡片。
3、去超市帶上購物清單, 挑幾樣便宜商品。
4、存在銀行的錢, 銀行不會總為你留著, 而會將它放貸出去, 或進行投資。
5、并非你想要的每一樣東西你都能得到, 即使它近在咫尺。
三、青少年期(12—18歲):
1、你即使減少衣著方面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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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請留心家庭的財務開支, 包括你上大學的費用。
3、準備一個賬本, 學會定期整理, 做到收支平衡。
4、將平時打工掙的錢省下一半來, 充抵學業開銷及今后上大學的費用。
5、并不是你想要的每一樣東西都能得到, 即使近在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