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常常畫些連自己也說不出名堂, 而又使大人感到莫名其妙的東西。 這類畫的出現, 有些是由於技巧的拙劣, 有些卻是孩子豐富、奇特的想像力及創造性的表現。
傳統教學中, 幼兒美術作品缺少創造性, 其原因並非幼兒本身缺乏創造力。 而是教師的教學方法存在問題, 總是教師先出示範例, 然後再示範其畫法, 最後要求幼兒臨摹。 老師追求的是幼兒的作品是否與範例相同, 幼兒只需機械模仿即可。 這實際上極易扼殺幼兒潛在的創造力。
以前我在教學過程中, 也會示範一些畫, 但結果所有的畫都是與我的同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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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美術創作的主要特徵是表達自己的稚嫩而純真的內在情感。 因此, 老師的評價方法對幼兒的想像和創造的再現與誘導很重要。 首先, 不能簡單地用“再現、寫實、逼真”這樣的標準來評價幼兒美術作品, 而應從創造的新穎性、獨特性及繪畫技能表現等方面來評價。 其次, 對作品的評價應注意幼兒的個體差異, 不宜採用幼兒與幼兒之間的橫向比較, 應從其個人的發展水準來評價。 第三, 儘量從正面評價所有幼兒的作品。 千萬別說“一點也不象”或類似的話。 因為童年時代特有的想像、創造能力一經壓制很難再萌發。
因此, 不管幼兒畫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