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愛告狀的行為是由他們的年齡特徵決定的。 教育心理學的研究結果顯示, 孩子的告狀動機主要有五種:
1、尋求成人的保護;
2、希望成年人對他的是非判斷作出肯定;
3、表現自我,
想得到成年人肯定的評價;
4、想逃避責任,
免受批評和懲罰;
5、嫉妒他人,
企圖利用告狀來貶低別人。
對於孩子告狀, 成人必須認真對待, 但不能鼓勵。 如果對孩子告狀置若罔聞, 不僅會使一些問題無法及時解決, 還會挫傷孩子的積極性;如果鼓勵他們的這種行為, 則會使他們爭相模仿, 以致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得不到發展, 更為嚴重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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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除了“受理”孩子的告狀, 成人更要注重強化孩子自我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逐漸淡化其“告狀意識”乃至依賴心理。 當然, 隨著年齡的增長和視野的開闊, 孩子的“告狀現象”也會逐漸消失。
採編自:邁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