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三年級才有專門的體育課。 體育課之前, 全班學生必須先在教室裡換上運動服, 白色汗衫和紅色短褲。 三年級的體育課是在體育館內做遊戲, 我看到體育老師貝克(Baker)領著三年級的學生先做一個活動量大、四處跑動的遊戲, 然後圍在一起做拍手兒歌遊戲, 再做另一個活動量大的遊戲, 再做小範圍的拍手遊戲。 一張一弛, 一緊一松, 體現出整節體育課的鮮明節奏。
每做一個遊戲之前, 貝克先要說一個故事情節, 如:“一位住在海邊的漁民已經三天沒有打到魚了, 這天他來到海邊, 又劃著他的漁船出海打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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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德福教育認為幼兒的模仿是看到什麼就做什麼, 未經過頭腦的思考。 到了學齡期的兒童, 頭腦中有了獨立的形象, 不再是大人做什麼他做什麼了, 這時他的行動來自他內心的願望。 老師要通過形象化的教學, 激發孩子的想像, 然後再用行動來表達出他們的理解。 比如漁民捕撈帶魚, 孩子的活動就成為故事的一部分。 有時老師會說:“你們將要走過一座窄窄的橋, 注意下面有張著大嘴的饑餓的鯊魚。 ”孩子們的想像一下子被啟動, 情緒被調動起來, 單調的走獨木板的活動變得富有戲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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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總是圍繞主題進行, 避免了體育活動中的乏味、不連貫性。 遊戲還能增加孩子的集體意識, 必須是大家在一起才能玩, 平日裡最難以相處的學生, 在遊戲中卻能愉快地合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