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 在受到委屈、遇到冷遇或心情不好時, 我們往往會利用適當的機會、方式進行宣洩。
可孩子在幼稚園或家庭生活中, 也會碰到不舒心的事兒, 從而出現大哭大鬧、高聲嚎叫、摔壞玩具、撕破畫冊, 甚至賴在地上打滾, 故意把衣服弄髒弄破等行為。 通過一陣宣洩撒潑, 孩子的緊張焦慮的心情便會逐漸緩解, 重又趨於平衡, 恢復到正常狀態。 這狀態很像炎熱的夏天, 突然烏雲密佈、雷電交加、大雨傾盆, 但一陣傾瀉之後, 重又雲開日出、景色宜人一樣。 因而, 對於孩子“發脾氣”, 大人可作“冷處理”, 不必驚惶失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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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一些家長與教師, 由於不理解孩子的心理特點, 往往把孩子的宣洩行為視為“有意破壞”, 因而嚴加訓斥與制止, 迫使孩子強行克制已經發作的脾氣, 勒令其把哭聲“憋”回去。 這樣做既不公道, 又不科學。 孩子懾于大人的訓斥, 表面上是不聲不響了, 但怨氣卻窩憋在心裡, 加重了緊張焦慮。 長期如此, 孩子得不到宣洩的機會, 不僅于心理健康有礙, 而且會嚴重影響神經功能與健康成長。 所以, 在不妨害他人與適度的原則下, 家長不妨讓孩子使使性子、發發脾氣。 須知孩子們“發脾氣”, 究其實質來說, 乃是釋放積壓在胸中的怨氣, 是一種必要的自我心理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