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
女兒有了壓歲錢最後都要上交到我們這裡來,
後來孩子上幼稚園,
她開始有了錢的意識,
我就去銀行專門以她的名字辦了一個儲蓄卡,
只要有零錢就存進去。
前兩年,
女兒的儲蓄卡裡積攢了幾千塊錢,
想給她轉個定期吧,
可想想這樣不利於孩子的理財觀念的培養,
正好那時股市挺火,
於是和女兒商量著把她卡裡的錢,
買成基金。
女兒說動用她的資金可以, 但有一條, 絕不能賠了, 賠了的話, 就讓我賠。 我一聽, 拍拍女兒肩膀直誇她有頭腦, 就給她買了保本基金。 前兩年行情好, 女兒的資金帳戶上出現翻兩番的好景象。
Advertisiment
那時, 我還笑她眼光短淺, 但還是按照她的意見, 把用她的錢買的基金都贖回來了。 當時, 看她高興的樣子。 我在一旁不屑:哼, 鼠目寸光。 現在, 我才發現, 原來自己才是鼠目寸光。 自己帳戶裡一直堅持著沒動的基金, 縮水驚人。
前幾天, 我問女兒, 爸爸的帳戶一年下了好幾個臺階, 你可以來抄爸爸的底了, 她小眼睛翻了翻, 又低下頭琢磨, 然後說出一個讓我吃驚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