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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運動能力是鍛煉出來的

相信體育愛好者對在奧運會中表現突出的日本著名女運動員池田敬子都有所瞭解, 她在日本《幼兒開發》雜誌上, 發表過如下的一段談話——

池田小姐和吉夫都是體操選手。 當第一個孩子生下來時, 他們疼愛無比。 從小孩出生開始, 他們就寸步不離地跟在孩子身邊, 教他做翻筋斗等體操運動。

結果, 孩子從小就受到良好的訓練, 到了小學二年級時, 就能從椅子上翻個筋斗跳下來, 顯示出驚人的運動能力

吉夫夫婦對此欣喜不已, 認為“虎夫生虎子”, 這一切都是遺傳的結果。 所以, 到了第二個孩子生下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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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之餘, 便不對其施以同樣的訓練, 而任其自然發展。

那知, 這對著名體操選手的第二個兒子, 非但不會翻筋斗, 就連像樣一點的體操動作也做不出來。

這件事令池田深深感悟到:運動能力不是天生就有的, 而是靠從小的刻苦鍛煉培養出來的。

當然, 事情也不是絕對的。 有些運動能力, 確實也與遺傳有關, 特別是那些與體格大小或雙手的靈巧與否有關的運動專案。 但是如何發揮好運動能力, 只能視出生後的鍛煉程度而定了。

例如游泳、賽跑、跳高等運動, 如果不經過相當嚴格的正確訓練, 就是承襲的遺傳體格合適, 也仍然無法發揮實際的能力。 反而, 體格稍差一點的孩子, 若能在幼兒時期多作適當的訓練, 往往有超水準的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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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事情在運動員中比比皆是。

有一對能說七國語言的天才兄妹, 他們的運動能力也超乎常人。 就體格來說他們並不特別出眾, 只因他們自幼便接受跑步、俯臥撐等訓練, 才養成了比同樣體格條件的人優秀得多的運動能力。

只是, 兄妹倆也有差別。 妹妹早在十一個月大時開始訓練, 哥哥則兩歲半才開始。 也許哥哥接受訓練的時機稍遲的緣故, 在運動會上, 哥哥跑得雖快, 但就算拼命跑, 也常常得不到第一, 妹妹則只需輕輕鬆松地跑, 冠軍便到手了。

雖然同是兄妹, 但由於開始訓練的時間不同, 便造成了兩個人的運動能力方面的決定性差別。

由此可以證明, 運動能力受出生後環境的影響, 更甚於遺傳。 人們平時所說的有沒有運動“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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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就在於有沒有運動環境而已, 後天的鍛煉是一個人運動能力高低的主要決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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