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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老是亂要買東西怎麼辦?告訴你說“不”的技巧

這是日常生活中的常見情形, 是直接對孩子說“不”, 還是讓TA自己選擇?這真的需要一些技巧。

而這也是一個財商與日常管教發生關係的場景。 這個問題處理好了, 的確也能提升父母對孩子的管教水準。

面對哭鬧, 父母不該向孩子屈服

在這個時候, 父母該不該向孩子屈服?接受孩子的要求。

答案顯然是“不應該”, 因為這會喪失了一次對孩子進行教育的機會。

做父母的都很清楚, 孩子是最精明最敏感的, TA的哭鬧其實是在測試父母的底線。

但是此時, 家長如果無條件退讓, 會讓孩子產生一種錯覺:

所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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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TA“想要”, 都是理所當然可以得到;即時爸媽暫時不滿足, 只要大哭大鬧都可以達到目的。 孩子會越來越恃寵而驕。

這種表現不光會出現在買賣東西上, 在日常的行為中也會表現出來。 今天TA可能為了一個玩具“鬧”, 未來他就可能因為你不給他買車買房而怨恨。

家長的表現:訓斥型VS息事寧人型

訓斥型

有的家長會忍不住發脾氣, 把孩子教育一頓:“你怎麼回事啊, 大庭廣眾下大哭大鬧, 太丟臉, 太不懂事了, 趕快給我閉嘴!”

這樣完全不顧及孩子情緒的做法, 更加會引起孩子情緒的失控, 其結果就是:孩子哭得更大聲。

對於這個年齡的孩子, 在情緒失控時, 任何說教都是聽不入耳的, 只能先安撫孩子的情緒。

息事寧人型

很多父母因為太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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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受不了孩子的“鬧”, 常常選擇了退讓, 或者“出爾反爾”, 以息事寧人, 保全自己的面子。

“好了, 好了, 不要鬧了, 給你買, 給你買。 下次不要在大家面前亂哭了。 ”好了, 這樣做的結果是, 下一次孩子會如法炮製, 他抓到了你的軟肋。

兒童財商教育的目的, 是培養孩子駕馭金錢, 達到幸福需求的一種能力。 教育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孩子的能力, 而不是家長替TA做出決定。

回到剛才的案例, 父母認為孩子要買他不需要的東西, 這是父母的想法。 孩子有沒有衡量過這個東西他是“想要”還是“需要”呢?顯然沒有。

孩子只是知道他想要, 而要孩子區分“想要”和“需要”之間的界線, 這不是父母用枯燥無味的說教, 就能達到目的的。

孩子此時此刻正沉浸於想要心儀玩具的欲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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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家裡相似的玩具已經一大堆, 我們告訴他:家裡已經有了, 不再需要了。 這樣的交流, 除了特別乖巧的孩子外, 大多數孩子都是不接受的。

但如果讓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區分“需要”和“想要”, 讓TA發自內心地把資源放在更有價值的地方呢?我們既不能退讓, 又不能棍棒出孝子, 還要讓孩子發自內心地向更好的方向發展。

根據之前談到的財商教育的原則,我們給出以下幾個建議:

第一, 孩子如果有明確的購物需求, 如購買玩具、零食時, 我們應該給孩子一定的零花錢。

我建議, 給零花錢3歲左右開始為宜。 3歲的孩子已經懂得簡單的數字, 知道到超市可以買東西, 初步瞭解買和賣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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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東西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是用錢買的。 (如果你的孩子到了3歲還不瞭解, 可以先帶TA去超市體驗。 )

給多少零花錢?各個家庭不一樣。 我建議每個月給100-200元, 不要給得太少, 讓孩子過得緊巴巴。

孩子的學費和必要的衣物當然是父母來付錢, 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還會需要玩具和零食啊, 去遊樂場玩啊, 我們將這些都考慮進去, 制定出一個合理的零用錢金額。

在這一金額範圍內, 要給孩子百分之百的掌控權, 並且要與孩子充分溝通, 把規則制定清楚, 也就是父母要與孩子劃清金錢的界限。

跟孩子界定清楚, 哪些是孩子自行決定、自行支付的範疇, 包括零食、玩具、玩樂項目等。 當這個界限清晰後, 我們可以進入下一步。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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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孩子要求購買他想要, 但你認為他不需要的東西時, 我們要和善而堅定地跟孩子反復溝通。

3歲左右的孩子, 此前已經習慣於什麼都依賴于父母, 想要就要, 一下子要讓他們懂得掌控自己的零花錢是不可能的, 需要反復溝通, 例如:

如果你要買這樣東西, 這是你的權利, 因為你有你的零花錢, 但是如果你的零花錢花完了, 就不能購買其他更有價值的東西了。

這不是爸爸媽媽應盡的責任, 我希望你可以自己決定, 不過爸爸媽媽可以善意地提醒你, 你的錢剩餘不多了, 你可能還需要買別的東西, 希望你能自己做出選擇。

如果孩子堅持要買, 就尊重他的選擇, 讓他在失望中學習, 而不是替他做決定。

今天孩子花錯了200元, 不是什麼大事, 對家庭也不會造成什麼損失;讓他在小小的錯誤中學習、成長。

第三,如果孩子把零花錢花光,還要求買東西,要敢於對孩子說“不”。

最近我看到一個很好的例子。朋友每個月分四次給孩子零花錢,每週給50元。平時,孩子一放學,就會去小賣部買玩具,很快就會把自己的零花錢花個精光。

前幾天去農莊玩,我的孩子很想買一把劍,我對他說:可以,但爸爸媽媽是不會出錢的。你可以從你的零花錢中支付。樂樂很坦然就接受了,因為他知道這是他想要的。

此時,朋友的孩子也動心了,也想要一把劍,但是他這一周的零花錢已經花光,此前也沒有積蓄。怎麼辦呢?

他就纏著媽媽,先是直接要求給他買,媽媽不同意,說你的零用錢已經用光了;然後他想到一個辦法,要求預支下一周的零花錢,又遭到媽媽的拒絕。此時,他的情緒就很不好了,開始有點手腳管不住,一直纏著媽媽鬧,差不多持續了半個多小時。

媽媽處理得非常好,不給就是不給:“如果你想買自己想要的東西,下次拿到零花錢時,就請先存下一部分,不要馬上花完。”

孩子過了一會兒,終於平靜下來。媽媽後來說,中間真的想退讓了,後來想想不能“出爾反爾”,咬咬牙堅持說“不”。

通過這種方式,孩子可能依然不接受,繼續要。我們一定要在這個節骨眼上,陪孩子度過這個情緒波動期,適當用一些溝通技巧,但絕不能改變我們的原則。因為這是他自己的決定,應該讓他承受這個決定所付出的。

面對大哭大鬧的孩子,我們的情緒應該平和:

我知道你心情不好,爸爸媽媽不能給你買這個玩具,這是我們之前的約定。

如果你覺得不開心,爸爸媽媽就陪你哭一會兒,但是因為爸爸媽媽給了你支配自己零花錢的權利,我們就希望你能自己把他管好。

如果你想哭,我們就到角落去哭一會兒。

雖然和善,但是堅定,規矩不能壞,孩子的情緒過後,會開始去思考這個問題。但要注意一點,要杜絕其他人對事情的干擾,包括我們的另一半、我們的父母,在零花錢的問題上,必須達致高度的統一,千萬不要出現“窩裡鬥”。

讓孩子在糾結與失望中學習成長

這樣的教育方法會有什麼好處?

據我的觀察,包括我對自己孩子(6歲)的觀察,當給予他對零花錢的絕對支配權時,他自然而然地進入到“想要”和“需要”的糾結中,然後衡量該優先買哪個。

樂樂的學校裡有一個“merit store”,平時積攢的merits可以用來兌換禮物。樂樂並沒有一下子花完,而是比較了各個小禮物的價格,太貴的就主動不買了。老師覺得很驚異,還寫在了留言本上。

其實他也不是一個“鐵公雞”,平時逢年過節,媽媽過生日,他都會主動拿出零花錢,與爸爸媽媽一起請大家吃飯。因為他覺得這是值得做的事情。

其實需要和想要,本無絕對的界限,從小養成這種思維習慣很重要:這究竟是我一時興起想要,還是真正有價值我需要,孩子擁有這種平衡能力,正是我們想看到的。

我們在網上看到很多讓孩子擁有區分“想要”和“需要”能力的文章,坦白講都是毫無價值,萬般說教不如切身感受來得直接。

孩子的零花錢就是這麼多,買了這個,就不能買那個,父母的界限已經劃得很清楚,孩子在不斷的失望中,自然而然就會不斷思考,之前浪費的錢是不是買到了自己真正需要的東西,還是一時興起想要的東西。

其實,需要和想要的永恆話題,即便是到了成年,也不可能完全分清楚。成年人在這個問題上搞得一團糟,最終經常因為自己的一時興起而浪費資源,使得很多重要目標無法實現的人,往往就是從小沒有得到財商鍛煉的人。

所以,與其等到孩子成年之後,犯重大的錯誤,不如讓TA在小小的失望中反復磨練,與父母反復溝通,建立區分“想要”和“需要”的思維習慣。

在這個過程中,父母也可以學會,怎樣真正地和孩子劃清界限。與孩子劃清界限,這是亨利.克勞德博士的一本書名,經過育兒作家小巫的傳播,很多家長都聽得很多了。但執行起來,很多父母還是不清楚,何為與孩子劃清界限。

作為一個財商教育宣導者,我認為,與孩子劃清界限最重要的就是,在物質上與孩子劃清界限。

你用自己能夠駕馭的財富,滿足自己所要的物質追求,而父母的責任在於提供教育環境。

這個基本的界限,如果能在3-6歲開始劃清,相信孩子未來的獨立性會大大增強,懂得為自己下決定,減少對父母的不良依賴,開句玩笑話,將來“啃老”的風險也會大大降低。

總結一下,首先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該建立一套規則——孩子自己管理自己的零花錢,也要劃清界限——哪些是孩子自己負責的,哪些是父母的責任。

要與周圍的親人達成一致,不該支付的錢,就統一都不支付,讓孩子自行決定。

當孩子撒潑打滾時,父母和善而堅定地陪伴TA度過情緒的波動期,直到他能理性面對,自己做出選擇。

允許孩子在選擇中犯錯,父母只是加以引導,不作過多干涉。通過反復溝通,反復刺激,讓孩子提高財商,在人生成長過程中,在價值觀的建立中,打下良好的基礎。

對家庭也不會造成什麼損失;讓他在小小的錯誤中學習、成長。

第三,如果孩子把零花錢花光,還要求買東西,要敢於對孩子說“不”。

最近我看到一個很好的例子。朋友每個月分四次給孩子零花錢,每週給50元。平時,孩子一放學,就會去小賣部買玩具,很快就會把自己的零花錢花個精光。

前幾天去農莊玩,我的孩子很想買一把劍,我對他說:可以,但爸爸媽媽是不會出錢的。你可以從你的零花錢中支付。樂樂很坦然就接受了,因為他知道這是他想要的。

此時,朋友的孩子也動心了,也想要一把劍,但是他這一周的零花錢已經花光,此前也沒有積蓄。怎麼辦呢?

他就纏著媽媽,先是直接要求給他買,媽媽不同意,說你的零用錢已經用光了;然後他想到一個辦法,要求預支下一周的零花錢,又遭到媽媽的拒絕。此時,他的情緒就很不好了,開始有點手腳管不住,一直纏著媽媽鬧,差不多持續了半個多小時。

媽媽處理得非常好,不給就是不給:“如果你想買自己想要的東西,下次拿到零花錢時,就請先存下一部分,不要馬上花完。”

孩子過了一會兒,終於平靜下來。媽媽後來說,中間真的想退讓了,後來想想不能“出爾反爾”,咬咬牙堅持說“不”。

通過這種方式,孩子可能依然不接受,繼續要。我們一定要在這個節骨眼上,陪孩子度過這個情緒波動期,適當用一些溝通技巧,但絕不能改變我們的原則。因為這是他自己的決定,應該讓他承受這個決定所付出的。

面對大哭大鬧的孩子,我們的情緒應該平和:

我知道你心情不好,爸爸媽媽不能給你買這個玩具,這是我們之前的約定。

如果你覺得不開心,爸爸媽媽就陪你哭一會兒,但是因為爸爸媽媽給了你支配自己零花錢的權利,我們就希望你能自己把他管好。

如果你想哭,我們就到角落去哭一會兒。

雖然和善,但是堅定,規矩不能壞,孩子的情緒過後,會開始去思考這個問題。但要注意一點,要杜絕其他人對事情的干擾,包括我們的另一半、我們的父母,在零花錢的問題上,必須達致高度的統一,千萬不要出現“窩裡鬥”。

讓孩子在糾結與失望中學習成長

這樣的教育方法會有什麼好處?

據我的觀察,包括我對自己孩子(6歲)的觀察,當給予他對零花錢的絕對支配權時,他自然而然地進入到“想要”和“需要”的糾結中,然後衡量該優先買哪個。

樂樂的學校裡有一個“merit store”,平時積攢的merits可以用來兌換禮物。樂樂並沒有一下子花完,而是比較了各個小禮物的價格,太貴的就主動不買了。老師覺得很驚異,還寫在了留言本上。

其實他也不是一個“鐵公雞”,平時逢年過節,媽媽過生日,他都會主動拿出零花錢,與爸爸媽媽一起請大家吃飯。因為他覺得這是值得做的事情。

其實需要和想要,本無絕對的界限,從小養成這種思維習慣很重要:這究竟是我一時興起想要,還是真正有價值我需要,孩子擁有這種平衡能力,正是我們想看到的。

我們在網上看到很多讓孩子擁有區分“想要”和“需要”能力的文章,坦白講都是毫無價值,萬般說教不如切身感受來得直接。

孩子的零花錢就是這麼多,買了這個,就不能買那個,父母的界限已經劃得很清楚,孩子在不斷的失望中,自然而然就會不斷思考,之前浪費的錢是不是買到了自己真正需要的東西,還是一時興起想要的東西。

其實,需要和想要的永恆話題,即便是到了成年,也不可能完全分清楚。成年人在這個問題上搞得一團糟,最終經常因為自己的一時興起而浪費資源,使得很多重要目標無法實現的人,往往就是從小沒有得到財商鍛煉的人。

所以,與其等到孩子成年之後,犯重大的錯誤,不如讓TA在小小的失望中反復磨練,與父母反復溝通,建立區分“想要”和“需要”的思維習慣。

在這個過程中,父母也可以學會,怎樣真正地和孩子劃清界限。與孩子劃清界限,這是亨利.克勞德博士的一本書名,經過育兒作家小巫的傳播,很多家長都聽得很多了。但執行起來,很多父母還是不清楚,何為與孩子劃清界限。

作為一個財商教育宣導者,我認為,與孩子劃清界限最重要的就是,在物質上與孩子劃清界限。

你用自己能夠駕馭的財富,滿足自己所要的物質追求,而父母的責任在於提供教育環境。

這個基本的界限,如果能在3-6歲開始劃清,相信孩子未來的獨立性會大大增強,懂得為自己下決定,減少對父母的不良依賴,開句玩笑話,將來“啃老”的風險也會大大降低。

總結一下,首先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該建立一套規則——孩子自己管理自己的零花錢,也要劃清界限——哪些是孩子自己負責的,哪些是父母的責任。

要與周圍的親人達成一致,不該支付的錢,就統一都不支付,讓孩子自行決定。

當孩子撒潑打滾時,父母和善而堅定地陪伴TA度過情緒的波動期,直到他能理性面對,自己做出選擇。

允許孩子在選擇中犯錯,父母只是加以引導,不作過多干涉。通過反復溝通,反復刺激,讓孩子提高財商,在人生成長過程中,在價值觀的建立中,打下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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