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活動時, 經常會突然跌倒;拋接物落在自己或同伴身上;從滑梯上或大型運動器械上不慎摔下來;彼此之間躲閃不及, 發生衝撞磕碰等“意外”。
分析寶寶在幼稚園發生事故的原因, 不外以下幾種:
1、幼稚園裡存在一些不安全隱患。
硬體上的:用具用品放置不當, 玩具設施不符合安全規範, 門衛管理疏漏, 房屋建築不適合幼兒活動等。 軟體上的有:老師教學經驗少, 組織活動的能力差, 該提示的沒提示。 個別老師安全意識淡薄等。 幼稚園和老師應及時排除這些隱患, 家長們發現了也要及時反映。
2、寶寶身體發育尚未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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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奔跑過程中看見小朋友迎面而來, 不能安全躲閃, 回避;不知道在滑梯上推小朋友會出現什麼樣的後果;兩個小夥伴做遊戲, 不能保持適當的距離, 或者撲空了, 或者一個一彎身子就把另一個頂摔交;大一點的孩子冒險精神萌芽, 也是事故的隱患之一, 這些需要老師和家長嚴密注視和有目的的引導。
3、媽媽的錯誤觀念為寶寶安全留下隱患。
把孩子扮的酷酷的, 厚底鞋, 還有緊身褲, 寶寶穿上邁腿、走道距離產生偏差。 也有媽媽為了省錢, 一個孩子, 穿了一雙大了好幾號的鞋子, 自己一跤摔去磕破了眼角的皮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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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的媽媽對自己孩子的能力缺乏全面的瞭解, 讓寶寶上大一個年齡班。 比如, 一個四歲的孩子, 應該就讀於中班, 架不住這位媽媽找了老師找園長, 並以退園相威脅, 結果上大班不到一個學期, 孩子摔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