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有欲的表現
寶寶在1歲以前, 基本上以個體活動為主, 對主體和客體還不能區分, 因而對東西的所有者尚不能區分。 當寶寶長到2歲時, 由於自我意識的發展, 已經意識到自己的存在, 頭腦中有了“我的”、“我自己的”概念, 但對“你的”和“他的”概念還比較模糊。
對於這一階段的寶寶來說, 認為接觸到的喜歡的東西都應該是自己的。 所以, 有些寶寶到鄰居或親戚家做客時, 看到桌子上有糖果, 往往不打招呼伸手就抓, 理所當然地占為己有, 而當別人向他要東西時, 就會用小手緊緊抓住不肯輕易放手, 如果硬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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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佔有欲是寶寶成長過程中的一種正常心理狀態, 也是自私的表現。 這是自我意識發展的結果, 一般要到3歲以後才會逐步好轉。
要想改正孩子自私自利的觀念, 父母應該給孩子積極正確的教育和引導, 樹立孩子正確的物質觀念, 讓孩子學會與朋友分享, 感受給予和付出的快樂。
如果寶寶偶爾搶奪其他小朋友的糖果或玩具時, 千萬不要大驚小怪, 更不要斥責。 如果寶寶經常搶奪其他小朋友的東西、媽媽和爸爸可以讓寶寶跟較大的小朋友交往、因為較大的小朋友懂得保護自己的東西、會制止寶寶的搶奪行為, 從而克服寶寶的佔有欲。 如果寶寶不願意把自己的玩具讓給別的小朋友玩、父母也不要強制寶寶把玩具讓給別的小朋友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