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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打了,要不要打回去?

寶寶在外面被其他小朋友打了, 該不該打回去呢? 其實, 對於這個問題, 沒有絕對的“該還是不該”, 對於寶寶來說, 最重要的是家長是否進行了正確的攻擊教育。

幼兒更需家長對攻擊進行教化管理

攻擊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本能, 對於年齡小的幼兒來說, 家長對攻擊的教化和管理尤為重要。

但有的家長看到自己的孩子能打人, 則會有意無意地忽視, 覺得就是小孩子, 又打不壞, 能怎麼樣?但對方的家長則未必也會這麼想。 曾有一個小孩當著家長的面踢小朋友, 家長在旁邊一言不發。 結果被打孩子的家長不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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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要求去醫院。 結果鬧得雙方都很不愉快。

幼兒的攻擊大多在產生憤怒情緒或願望受挫時出現, 所以, 家長有責任逐漸培養其表達情緒的方式, 比如把不高興用語言說出來;或採用相對無害的方式宣洩憤怒;或者不比武力, 比遊戲的耐力等。

當然, 更多的時候, 小孩子是在用打鬧的方式來建立和其他小朋友的關係, 雙方都沒有覺得受到傷害, 那麼家長此時也不必驚慌。 這是一種娛樂性攻擊, 是雙方關係親密而顧忌較少的一種表現, 也是小孩子自發地處理衝突的方式, 只要不是力量懸殊, 家長大可不必擔心。

強調規則的地方要保護遵守規則的孩子

曾經有一個剛上一年的小男孩被欺負了, 一個個子比他高的男孩不光推倒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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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把他書包扔得很遠, 回家後, 這個孩子告訴爸爸自己受欺負的經歷, 爸爸問, 你為什麼不還手呢, 孩子說, 老師說了, 不讓打架。 於是這位元爸爸給班主任發資訊報告了這事, 並表示自己也很困惑, 不知道該怎麼和孩子說。

所以, “不許打架”是一種規則。 如果大家都遵守規則了, 當然就相安無事了, 但如果有孩子破壞規則主動打架了, 而挨打的一方遵守規則不去還手, 那麼就會“吃虧”, 至少在孩子的世界裡是吃虧了。 所以, 遵守規則的一方需要保護。 老師通知家長去道歉, 就是對遵守規則的孩子的一種肯定和保護。 經過這樣的處理, 打人的孩子知道了打架就會受到懲罰, 而被打的孩子知道了遵守規則不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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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處理對於孩子雙方都是有教育意義的。 當然, 這種處理方法適合強調規則的學校。

性格懦弱的孩子要學自我防禦

那些攻擊性過強和性格懦弱的孩子是最需要關注的。 對於攻擊性過強的孩子家長的責任不容推卸, 如果一個愛打人的孩子疏于管教, 那麼他會在攻擊中體驗到快感, 會強化攻擊行為, 成為一種習慣, 一種解決衝突的應對方式。

此外, 還會導致攻擊行為的傳遞。 如果一個孩子被打了, 那麼他就可能無意識地學習對方的攻擊方式, 轉而在其他衝突中攻擊別人, 在心理學上稱為對攻擊者的仿同。 幼稚園就不時會有這樣的現象, 一個小朋友前幾天被別人撓了, 過幾天可能就會撓其他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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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性格懦弱的孩子, 如果受到攻擊而不反抗, 則可能會留下心理創傷, 對性格的正常發展也會埋下隱患。 此時家長教一些有利於自我保護的防禦方法, 似乎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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