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很難單純地說, 應該出手保護, 還是讓孩子自己解決, 因為要跟孩子的年齡、當時的情況, 以及媽媽的感受相結合。
如果明顯是別人家小孩打我們的孩子, 而我們孩子是沒有抵抗能力的, 那我們一定要出手保護自己孩子。 特別是在孩子3歲以前。 強大一方欺負弱小者, 這種肢體上的衝突, 是無論如何、必須馬上停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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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過了這個階段, 又是同齡孩子之間的爭執, 我們可以教導孩子如何應對。 比如他跟別人爭吵, 人家罵他, 我們不用過早干預, 看看人家情裡, 根據孩子的反應, 教導他正確的應對方式。
社交這件事, 很難跟著一個固定的道理走, 孩子的感覺、媽媽的感覺都得考慮進去。 比如, 當我們的孩子並沒有被大他很多的孩子欺負, 可能只是同齡孩子之間衝突, 但我們卻覺得那種衝突讓你很不舒服, 那也是可以出手阻止的。 其實不管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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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親自出面干預的時候, 倒也不必特別凶巴巴地指責別的孩子, 畢竟我們是成人, 對方是孩子, 我們只要出面已經有一定的震懾力了 , 溫和而堅定地告訴對方"你不可以這樣", 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