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事情一定要讓孩子自己去經歷,
自己去選擇,
他的生命才有存在的意義。
存在即選擇,
選擇即自由。
只有不斷地為自己的人生做選擇,
這個人才能體會到生命切切實實的存在。
、
1、幸福家庭的經歷
家庭是孩子的依歸,
一旦家庭有所動搖,
孩子情緒會變得不穩定、坐立不安、容易生氣、甚至神經質。
我們應該營造一個和諧溫馨的家庭氣氛,
使孩子在充滿愛和關懷的環境下成長,
讓孩子感受何謂幸福家庭,
並瞭解父母的責任。
2、獨立處事的經歷
孩子初初嘗試,
難免遭遇困難,
我們不應干預,
更不可代他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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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參與工作的經歷
訓練孩子最好的方法就是分配工作給他。 我們應先考慮孩子的年齡、能力、興趣和性格, 讓他幫忙做家務, 但也不要強逼他。 孩子在擔當責任的同時, 也覺得備受重視, 自會變得懂事。
4 、處理不同意見的經歷
與孩子意見不一致時, 切忌強行說服他, 這只會令他抗拒, 即使服從, 也只會流於表面化。
5 、失敗後成功的滋味
教孩子運動時, 選擇容易掌握的競技活動, 使他不會多番失敗, 挫折感會令他失去興趣;讓他感受失敗後的成功, 他既會感到趣味, 也可啟發他凡事要盡力而為的道理。
6、出外活動的經歷
孩子喜歡四處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