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是孩子最容易走丟的年齡段, 父母帶孩子出門, 除了不能讓孩子離開視線之外, 提前教給孩子走時候怎麼辦, 並且知道大人改怎麼辦, 萬一走丟的時候, 就可以有備無患了。
要時刻謹防身邊的人販子
1、除自己家裡人外, 不能相信任何接近孩子的人, 包括新認識的朋友等。
2、不要以為搶奪孩子的的人一定是惡狠狠的, 有些人販子是笑臉相迎披著羊皮的, 有的為達目的甚至會潛伏一段時間, 比如拋出親孫子做誘餌, 讓自己的孫子先陪著你家的孩子一起玩, 目的就是要你麻痹大意放鬆警惕, 尋找機會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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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少帶孩子到沒有安全措施的公共場合去, 實在要帶出去, 應該由有社會經驗的成人帶著, 而不是小保姆。 外出看燈會廟會展會、動物園、遊樂場、車站、碼頭等不要帶7歲以下兒童, 如果一定要帶, 要由爸爸或者男性親屬專職負責帶孩子, 而不是女性親屬帶孩子出門。
4、兒童外出穿鮮豔的衣服便於尋找。 身上貼一個不乾膠或者口袋裡放一個卡片, 寫上父母名字和電話。 孩子要背熟父母和家裡的電話, 最好還能說出一位元好鄰居的電話。 一旦遇到危險, 就能儘快通知別人。 父母可以與孩子商定一個基本原則(比如去商場):如果萬一走失, 不要到處亂走, 直接去商場的大門口等爸爸媽媽。
5、最關鍵的一點, 就是帶著孩子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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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走失的第一個24小時, 是最關鍵的尋找期。
家長應該:
第一, 原地不動;
第二, 廣播尋人(借助網路等傳播媒體的力量);
第三, 啟用“十人四追”。 母親原地不動, 父親發動親友10人向4個方向尋找。
搜索分成粗細兩層, 第一層粗的搜索就是在2公里以內, 沿著大路趕快去追, 這要安排4個人, 就是一個方向起碼1人以上趕快出去追, 細的搜索就是在2公里之內, 到主要的火車站、汽車站去找, 也是4個人以上。
之所以這樣做, 是因為有時候歹徒把小孩抱走之後, 他會火速趕往火車站、汽車站, 買張票馬上就上車, 所以我們要爭時間搶速度, 如果能比他快, 就能把他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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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接到兒童走失報警後, 會第一時間和事發地點的派出所聯繫。 指揮中心同時會將這一求助資訊發到其他各個派出所和交警等相關部門, 也就是說, 警方在接到關於孩子走失的報警後, 所有城區馬路上的巡邏民警, 包括交警等, 都會投入到尋找失蹤孩子的行列中來。
教會孩子4個自救技能
1、教孩子記住自己的居住地, 不僅要記住自己和父母的名字, 還要讓孩子記住自己住的城市名字以及社區名字和門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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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孩子熟記親人的電話, 尤其是爸爸媽媽的電話和家裡的電話, 同時還要教會孩子如何使用電話。
3、教孩子撥打緊急電話號碼110、119、120。 緊急情況下, 父母電話長容易忘記, 這些緊急號碼比較好用。 不過一定要記住告訴孩子這些電話只有在緊急時刻才能撥打, 平時不能隨便撥。
4、教孩子識別好人和壞人。 在孩子最無助的時候, 以下5類人可以優先求助:
①穿軍警制服的群體。 有事情找員警叔叔, 這個意識要從小灌輸給小朋友。
②大的機關單位或超市商場裡統一著裝的工作人員, 迷路的孩子可以走進這樣的地方尋求幫助。
③孕婦和帶孩子的父母, 這類人一般都在享受孩子給他們帶來的幸福快樂, 他們能切身體會到孩子對一個家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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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學生群體, 無論是大學生還是小學生, 他們都還是比較單純的, 富有正義感。
⑤老人, 他們歷經滄桑, 人生走到最後大部門都比較善良, 不會喪失良心去毀掉一個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