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處一:使矛盾複雜化
孩子之間的爭執, 往往並沒有什麼原則性的對與錯, 只是由於各處的生活環境不同、個性不同, 看事情的角度不同而產生不同意見。 家長不要一上來就用成人的標準來判斷孩子之間糾紛的是與非, 一下子就下結論說誰對誰錯, 這是沒有必要的, 而且還往往使小小的糾紛擴大化, 複雜化。
壞處二:影響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
有些大人心疼孩子, 總覺得孩子不能吃虧, 就鼓勵孩子要勇敢報復, 比如要敢於反戈一擊, 甚至還教孩子打架的技巧, 這樣無疑會助長孩子的暴力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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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家長盡可能不介入孩子間的爭執
孩子之間的爭執打鬧, 只要不存在肉體傷害, 家長盡可能不要介入, 要讓孩子自己去解決糾紛。 其實在絕大多數情況下, 小孩子打架根本不需要調解, 他們自己一會兒就和好如初了。 而大人一旦介入, 就變得複雜了, 本來是小孩子之間的小摩擦, 結果可能演變成兩家大人之間的矛盾。
其次, 不要因為孩子一面之詞下定論
如果是孩子主動向家長“告狀”, 要求家長出面干預的話, 家長也不要急於下結論, 而要先問清情況, 讓雙方都有講述理由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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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傷害別人的孩子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是自己的孩子傷害了別人, 多數家長都會對孩子訓斥一頓後, 讓孩子離開, 該幹啥幹啥去, 由家長留下來處理問題。 但是這樣會讓孩子覺得天大的事情還有父母擔著, 不需要承擔責任, 以後可能還會繼續闖禍。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讓孩子明白, 傷害了別人就要承擔責任, 即使是過失也要專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