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的女兒才剛剛上高一, 可是, 她在放學回到家之後卻死活不願意再去學校。 仔細追問才得知, 原來她的班主任老師總是有意無意地碰觸她的身體。 作為家長, 我們該怎麼辦呢?
答:不論對方是誰, 只要侵犯到您女兒的人身權利, 就應該受到嚴懲。 但是在沒有足夠證據的前提下, 我們的孩子必須要學會保護自己。 父母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該遵循的原則是, 孩子的利益高於一切。
給孩子積極的鼓勵, 並且要解釋清楚孩子本身並沒有犯錯, 因此不必自責和內疚。
如果老師再有意無意對她進行性騷擾,
Advertisiment
我們不能讓孩子生活在恐懼不安中, 所以為孩子選擇一個安全的生活、學習環境十分有必要。 如果問題沒有得到解決, 孩子依然在學校中缺少安全感, 無妨給孩子換一所學校, 遠離這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