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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間的“暴力”,家長別插手

“以暴制暴”和“默默忍受”是兩種比較極端的做法, 不建議家長如此教育孩子。

首先要指出的是, 孩子間的“暴力”, 不是成人所認為的單純被打, 被欺負了。 4歲左右的孩子正處於人際交往的學習階段, 他們常常“動作優先”, 經常可以看到, 孩子拿到兩件物品, 第一反應是敲打, 與小朋友交往也是這樣。 搶玩具, 推小朋友, 有可能是孩子一種交往嘗試。 作為家長心態要擺正, 不能單純把孩子遇到“暴力”定性為受欺負了。 建議家長儘量少插手孩子間的交往。 如果你的孩子特別內向, 為了幫孩子以牙還牙, 家長把打人的孩子教育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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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反而不利於自家孩子如何學會與其他小朋友交往。 因為你說得越多, 你的孩子說的機會越少。 成人世界也是如此, 我們會碰到形形色色不同的人, 孩子世界也是這樣, 需要學會和不同性格孩子交往。

因此, 家長碰到這類問題關鍵在於樹立孩子自我保護的意識和引導孩子自己尋找解決的方式。 孩子被打後回家哭, 父母在此時應該引導其自己找到解決方式。 比如說, 爭搶玩具時孩子被其他小朋友欺負了, 父母可以問問孩子為什麼被打, 讓孩子回想一下自己的行為是否先有不當;教孩子與其他孩子協商, 比如“能不能把玩具給我玩一會”;或者採取回避的方式, 先讓對方玩一會, 然後再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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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真的遇上不講道理、專愛欺負弱者的孩子, 家長需要教孩子尋求保護, 及時向老師報告尋求幫助。 對幼小的孩子來說, 能想出躲避或求助的辦法, 這樣能保護自己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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