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與其他小朋友的交往中, 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帶回家, 家長發現這種情況時會有什麼反應呢?
1、極為敏感。 家長一旦發現孩子拿了別人的東西, 立即視為孩子有了“偷摸”行為, 於是嚴加審問, 嚴厲處罰。
2、滿不在乎。 認為孩子乖巧, 拿了別人的東西是占到了便宜, 因而不作任何處置。
3、認真謹慎對待。 探究孩子行為的動機, 進行耐心教育, 動之以情, 曉之以理, 指點孩子應該怎樣正確地對待自己的行為。
家長應持哪一種態度呢?肯定應該是第三種。 家長在處理這類問題時應注意:
1、不要隨便把孩子拿別人東西的行為叫做“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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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孩子害怕, 不敢承認東西是他拿的, 如“是他給我的”……家長不要用懲罰來逼供, 可以直截了當地說:“我知道是你拿了人家的東西, 拿了別人的東西就得還給人家!”
3、要對孩子講清不能拿別人東西的道理。 如:“小明的玩具被你拿走了, 小明心裡一定會很難過的, 要是你喜歡的娃娃被別人拿走了, 你能高興嗎?”
4、在孩子知道自己做得不對後, 最好讓他自己去把東西還給人家;如果孩子還小, 家長應帶著孩子去還。 這時, 也應教孩子禮貌用語:“對不起, 沒經你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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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絕對不要把孩子的過錯攬過來, 替孩子承擔責任, 這樣會使孩子喪失責任感。
6、如果孩子所拿的東西的確是孩子所需要的, 父母可以設法滿足他。 但必須告訴孩子:今後如果你想要什麼東西, 爸爸媽媽覺得可以, 一定會滿足你。 但你一定要明白, 不是自己的東西, 沒有經過別人的同意是不能拿的。
7、爸爸媽媽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要為孩子作表率,
指導孩子認識自己的“所有權”。
“這是我的”,
自己有權使用和安排;“那是別人的”,
自己不能隨意拿來作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