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心理發展的角度來看, 孩子之間的爭吵、打鬧, 家長不要過多干涉。 研究表明, 適當的爭吵可以培養孩子的社交能力和積極性, 這是他們發展自我意識, 融入集體生活的一種方式。 細心的家長會發現, 孩子們的糾紛往往是短暫的, 很快就能又彼此玩到一起, 並不會記仇。 如果家長不分青紅皂白“護犢子”, 雙方父母傷了和氣, 不僅會讓孩子失去解決問題的機會, 還會加深和強化孩子心中的負面印象和情緒, 結果反而弄巧成拙。
因此, 面對孩子的矛盾, 家長首先要堅持孩子的事自己解決的原則。 可以像成年獅子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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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別把簡單問題複雜化。 家長不要情緒化地把成人的爭鬥、輸贏、吃虧等概念灌輸給孩子, 更不能教孩子“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地還擊。 而要根據矛盾的具體內容進行引導, 比如因為爭搶玩具發生矛盾, 可以告訴他們怎樣分享一個玩具;如果被大孩子欺負, 則可以告訴孩子要用語言解決問題, 通過“講道理”說服對方。
最後, 適當教孩子多些友好的身體接觸。 比如, 在兩個小朋友和好之後, 可以讓他們互相握握小手、拍拍肩膀。 這種做法可以讓孩子的不良情緒得到發洩, 同時表現友好和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