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今年10歲, 長著一米五的大個子, 在人群中顯得出挑, 可她終究是一個孩子。
她是一個有點內向的孩子, 她希望被肯定, 也希望被所有人誇獎, 可是卻沒有人告訴她, 不是所有誇獎都是好孩子的定義, 不是所有誇獎都需要你忍氣吞聲。
有一段時間, 我的好友時常看到她的手臂上有淤青, 抑或是好好的課本上, 被劃得亂七八糟。
好友問她, 為什麼不把欺負你的人告訴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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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 她害怕那個女孩子哭, 害怕那個女孩子不再和她玩, 也害怕那個女孩子和她反目成仇。
好友沒有吭聲, 在她看來, 孩子的事情是不允許大人出手的, 除非不可控。 大人的出現, 有時未必會讓事情扭轉, 或許陷入更加惡劣的情況。
好友很苦惱, 我覺得她給我打電話, 並不是來尋求幫助, 倒真的是實在沒辦法了, 讓我拿個主意。
我說:“你應該告訴她, 能和你成為朋友的人, 不是那些總是欺負你的人。 而你也不需要這樣的朋友。 如果有人欺負你, 你不是應該去妥協, 而是應該想辦法如何不再被欺負。 ”
好友說, 自己和小米說這段話的時候, 故意理直氣壯, 但她並不知道, 這個十歲的小孩能不能聽懂。
若干天后, 小米換了一個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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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說, 這個說著“我不需要和所有人成為好朋友”的小米, 忽然變得開朗了許多, 她忽然有了一種驕傲的自我保護, 她不再和從前一樣, 默不作聲地把自己袖子裡的淤青藏得很深, 書本裡, 也沒有再有所謂的塗塗畫畫。
這些年, 我常常在想, 該讓孩子成為怎樣的人。
因為年少的時候, 種在心底的“取悅他人”, 最後都會無疾而終;年少時候, 藏在心裡的“好孩子”, 最後都變成了懦弱;至於什麼你們到底喜不喜歡我, 也都一一變成了他們都知道你的好, 卻沒人記得你的好。
而真正優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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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的臉上都有一道淺淺的疤痕, 但我至始至終沒有告訴老師, 是誰劃傷了我, 因為我害怕那個同學說我的不是和斤斤計較;
我很喜歡的玩具被折斷了, 我沒有告訴母親, 我說是我丟了, 結果有一年, 這個女孩子, 搶走了我美術比賽的蠟筆, 我告訴母親, 那一年比賽沒有獎品;
我常常退到最後的位置, 讓了一個又一個同齡人, 把自己走在最後面;
我常常為了取悅別人, 唱歌跳舞, 直到別人拍手叫好。
我永遠記得那一年, 我12歲, 老師帶著我走進辦公室, 問我, 為什麼臉上抓傷了, 卻一聲不吭。
我哭著說, 沒關係。 以後, 躲著他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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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 你以為這樣就是好孩子嗎?你知不知道他以後還是會抓傷你, 也會抓傷別的同學。 不是你不說, 他就會感激你, 把你當好朋友的。 你有沒有發現, 無論我怎樣提名你, 你都很少獲得高票。
我大概就是她眼中那個恨鐵不成鋼的孩子吧。
一個人總是想取悅所有人, 其實取悅不了任何一個人。
我也是那時, 開始忽然一臉傲氣的樣子, 開始撕下了老好人的面具, 開始會還手, 開始不再被欺負。
《紙牌屋》裡的那一句:痛苦分兩種, 一種讓你變得更強, 另一種毫無價值, 只徒添折磨。
最後, 你發現自己的時間裡, 從來都只有別人, 沒有自己;而自己的生活裡, 除了別人的感受, 也從來沒有自己。
我們為什麼要取悅他人?
是因為自己不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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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非是內心打著精明的算盤, 無意間卻把自己變成了卑微不堪的靈魂。
一不小心的行屍走肉是日積月累裡甩也甩不開的自己, 也是要多年之後才能意識到最終的自己一無所有, 最終的自己沒有變成別人喜歡的樣子, 也沒有變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女兒跨入兩周歲, 快上幼稚園了。 周圍的環境裡, 也不斷地有一種根深蒂固的思想:讓孩子成為人人喜歡的姑娘。
無非是謙讓一點, 再謙讓一點;懂事一點, 再懂事一點;順從一點, 再順從一點。
可我還是竭盡全力地希望孩子擁有她自己的骨氣和驕傲, 比如那天, 她見到曾經伸手打她的小哥哥, 始終不肯開口喊一聲;比如她不願意在人前跳舞和唱歌的時候, 就也不勉強她;比如有人打了她,我也不會罵那個還手的她。
一個人不夠有原則,是得不到別人尊重的;一個拼命的取悅,也換不來別人的尊重。
孩子,我不需要你成為一個人人都喜歡的姑娘,你也不必為了任何取悅誰。
畢竟多年之後,見人臉色,不如從心所欲。不論你如何,不喜歡你的人都會在。而你終究要成為你自己,高高興興地活著,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就也不勉強她;比如有人打了她,我也不會罵那個還手的她。一個人不夠有原則,是得不到別人尊重的;一個拼命的取悅,也換不來別人的尊重。
孩子,我不需要你成為一個人人都喜歡的姑娘,你也不必為了任何取悅誰。
畢竟多年之後,見人臉色,不如從心所欲。不論你如何,不喜歡你的人都會在。而你終究要成為你自己,高高興興地活著,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