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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其實你可以不用那麼彬彬有禮

在我們身邊, 孩子開始打鬧, 就會被貼上“熊孩子”的標籤, 但是媽媽們知道嗎, 其實對於寶寶來說, 打鬧也是一種學習。 孩子在遊戲中反復演練, 犯錯, 最後學會如何跟其他人進行有意義的溝通的能力, 而在成人後, 得以適應社會。 如果一個孩子經常被剝奪打鬧的權力和機會, 當他進入社會遇到碰壁的情況時, 就將很難積極面對。

哥哥新買了一個螞蟻培養罐, 下樓去抓螞蟻, 一會兒回來, 說沒有。 我估計是冬天太冷了, 螞蟻都蹲窩裡, 就建議他弄點糖水下去灌到螞蟻洞裡。 一兒兒子回來, 說還是沒有。

先生這時說了一句:“大概是殺蟲劑把螞蟻都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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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我家樓下, 有一座沒有螞蟻的花園。 除了昆蟲之外, 我們的下一代還錯過了什麼?

一部叫做《男孩們回來了》的澳大利亞影片曾引起廣泛的關注, 因為其中“公佈”了一種養孩子的“粗野”方式:劇中的男人在妻子去世之後獨自撫養5歲的兒子, 他跟兒子在家裡瘋狂追逐, 用氣球打水仗, 在臥室裡用枕頭對戰, 捉迷藏的時候抓住了孩子一把壓在身下, “廝打”一番……

這是典型的“rough play”, 中文可以翻譯成“粗野的玩耍”。

粗野的玩耍, 正是我們的孩子被剝奪的東西。

粗野的玩耍, 有時可以讓“參戰”雙方都氣喘吁吁甚至擺出兇神惡煞的樣子來, 看上去是打架, 但跟打架卻不是一回事。

美國學者尼古拉斯•約翰斯對此進行了仔細的觀察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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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結論是, 當兩個孩子為了爭奪一個玩具打起來, 那是打架, 帶有敵意和攻擊性;如果兩個孩子是在合作玩一個遊戲, 哪怕一個孩子被另一個孩子推翻壓倒了, 那也是玩耍, 是粗野的遊戲。 玩鬧的話, 孩子常常面帶微笑, 並且一而再再二三地要重複遊戲, 如果是打架的話, 其中一個孩子則會選擇遠離打人的一方。

有一個很簡單的分辨方式:遊戲性質的粗野打鬧可以在玩上十多二十分鐘後, 每個人仍然是朋友, 而打架, 3分鐘就結束了, 各方都氣呼呼或者哭哭啼啼地走人。

在前工業時代, 玩具少, 娛樂方式簡單, 孩子之間, 親子之間的玩耍嬉戲很重要。 居住環境往往也適合奔跑打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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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野玩耍被視為理所當然。 現在, 物質極大豐富, 孩子可以有層出不窮的玩具來滿足自己的探索願望和刺激要求, 同時監管人也有更多的時間關注孩子的發展。 更多的關注更多的愛當然是好的, 但同時帶來的是限制和管理。 粗野玩耍首當其衝被“管理”。

哥哥和他的朋友在社區裡玩, 興高采烈地各人坐在自己的滑板上對滑過去碰撞。 孩子們都穿得很厚, 彼此撞翻之後狂笑一陣接著再來。 我在旁邊不斷地提醒:小心碰了頭, 小心地上有坑, 小心你把褲子蹭爛了…

如果不是冷靜下來, 想到幾天來哥哥和他的朋友在我不在場的時候都是這樣玩的, 也沒出什麼大問題, 我一定會對這個遊戲下禁令。

我們都害怕不能控制的局面和不能預測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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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面有時也許會失控, 但結果是確定的:千萬年來, 孩子就這樣長大了。

粗野玩耍是生物進化的需要

根據100年前的德國學者格魯斯的“遊戲期”理論, 一些低等動物的本能行為生來就是成熟的, 而人類的後代在能夠獨立求生之前, 則有一個“不成熟期”。 在這個漫長的不成熟期中, 孩子們通過遊戲來幫助自己適應。 格魯斯認為, “幼年時代是為遊戲而生存的。 動物之所以遊戲, 並不是因為它們年幼的緣故, 它們之所以有幼年期, 是因為它們必須要遊戲…鑒於未來的生活任務, 它們必須這樣做, 才能用個人經驗來補充與生俱來的不完善的機制。 ”

也許有人會說, 我們現在是文明社會, 我們用語言和其他文明手段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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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小孩子不必像小獅子學習捕獵那樣“苦練”摸爬滾打撕咬抓撲。 確實, 我們主張文明競爭, 但能夠保留和培養一點點野性, 也未必是壞事, 因為並不是所有人都願意以文明方式競爭。

吉姆•法倫, 美國加州大學歐文分校的神經生物學教授, 對“精神病態殺手”的大腦進行了十多年的研究, 他認為暴力是人類在自然進化過程中演化出來的一種自我保護的能力, 是我們動物性的一部分, 即使是現在, 有法律和員警, 但也仍然有人可能闖進你的家, 威脅你和家人的安全, 因此, 一些保留的野性和“暴力能力”對延續個體生命其實是有意義的。

粗野玩耍是社會性發展的需要

據加拿大勒斯布里奇大學的學者塞爾吉奧•佩里斯和衛維恩•佩里斯的研究, 沒有跟其他老鼠玩過的老鼠,成熟後搞不清楚社會等級,總是不斷地去頂撞占統治地位的公鼠,給自己帶來麻煩。他們發現打鬧遊戲刺激在大腦中負責社交區分和決策的領域裡一種化學生長因數的產生。

每個社會和文化都有一套自己的表達和符號系統。孩子要進入社會,跟他人融洽相處,瞭解我們的文化,就需要掌握我們的表達方式,不光是口頭和書面語言,還有最基本的表情和肢體語言。

在遊戲中,孩子們彼此溝通,學習這些最基本的交流符號。粗野打鬧遊戲可以幫助孩子練習識別交際過程中對方的真實意圖:

弟弟推哥哥一把,哥哥惱怒地回頭,本來要發脾氣,看見弟弟壞笑的表情,立刻領悟到弟弟是在逗他玩,於是哥哥放下手裡的書,伸出舌頭,做出一副妖怪的樣子去追弟弟…

人類學家貝特森在他的遊戲理論中指出,遊戲中的許多動作,如果發生在實際生活中,會帶來嚴重後果,但因為是在遊戲中,所以就被輕而易舉地原諒了。孩子在遊戲中反復演練,犯錯,最後學會如何跟其他人進行有意義的溝通的能力,而在成人後,得以適應社會。

在粗野玩耍中,孩子也學會遊戲規則,學會與人相處的基本原則

孩子在遊戲中瞭解自己的能力,瞭解他人的能力,知道多大的動作會弄痛自己,如何避免被弄痛。懂得同伴之間的輕微碰撞是否值得告狀,這些不是語言能夠傳授的。喜歡打鬧的孩子一般不太愛告狀,一方面可能因為在集中精力發展體力的時候,這些孩子的語言能力沒有相應地跟上,另一方面,也往往是因為他們覺得這是遊戲,對方不是故意要傷害自己,不值得告狀引得遊戲被叫停,同時面臨失去夥伴信任的危險。

粗野玩耍是體格發展的需要

孩子瘋玩當然有時可能會有危險。但跟成人相比,兒童期的危險往往是具有挽回性質的。

有人把遊戲稱之為“動物與環境之間進行的實驗性對話”。“實驗性”的意思之一就是孩子的遊戲是“覆水可收”的,“在很大程度上,遊戲行為是可以取消的而不會產生嚴重的後果,不必冒險。所以遊戲為把熟悉的行為用於新的環境或在熟悉的環境中嘗試新的行為提供了安全的,不必冒險的條件。”(《兒童遊戲通論》,劉焱)

一點點刮破皮或青淤,都是寶貴的經驗

粗野玩耍一般發生在3歲之後的孩子身上。此時孩子發現自己體能大增,可以跳可以跑,而且還跑得很快,跳得很高。他們興奮地要嘗試各種底線。他們最喜歡跟人比誰的力量大,誰跑得快。孩子的靈活性,平衡性,速度,矯健的身手,不是在上學之後每次開運動會的時候練出來的,就是此時玩出來的。

粗野玩耍也可以為孩子旺盛的精力尋找一個宣洩口。如果你覺得自己的孩子鬧,那麼,試試看讓他跟朋友盡興地“鬧”一把,只要不傷人,不要阻止他們。可以是可樂瓶子給他們踢,可以是枕頭讓他們互相拍打,可以是追逐,玩過之後,你會覺得家裡特別安靜。因為即使是小朋友,也精力有限。很多被視為多動的孩子,其實需要的不過是多一點的體力發洩。

富裕到可以讓人不考慮其他因素的男人畢竟是稀有的,大多數男子仍然需要靠個性、才華和體格吸引女性。有活力有生命力的男人,從進化學的角度來講,往往更吸引女人與之組成家庭。你自已願意嫁一個弱不禁風一推就倒的男人嗎?女人都夢想一個寬闊的肩膀可以依靠,那麼,就從自己的兒子開始培養吧。

如何掌控局面?

孩子們跟先生打鬧的時候,我就會去書房,自己上網看朋友去,絕不參與或旁觀,因為我看在眼裡一定會擔心,同時也不想讓玩得高興的孩子看到旁邊的媽媽憂心忡忡而覺得不爽。

我這樣說,意思不是孩子打鬧的時候,大人不要監控,相反,一定要監控,必要的時候還要出面阻止。比如5歲的孩子跟3歲的孩子玩摔跤,5歲的孩子可想不到3歲的小朋友跟自己有多少差別,絕不會手下留情,還有小朋友們玩得太“高”,“反目為仇”的時候。但是,在干預之前,大人先不妨反思一下自己的操心的性價比,儘量少“看”,少干涉。

為了讓孩子可以安全,順利地粗野玩耍,你可以先告訴孩子,跟大人玩和跟同伴玩不是一回事。爸爸或叔叔可能反過來挑戰孩子:來啊,來啊,試試使勁打我的肚皮。然後同時憋住氣,用硬邦邦的肚皮把孩子的小拳頭頂回去。但孩子卻千萬不能拿這個在小朋友身上試驗。

如果幼稚園老師反對打鬧,那麼告訴孩子:在幼稚園不玩摔跤遊戲。幼稚園裡人很多,我們不要把別的小朋友弄痛了或者嚇壞了。同時跟幼稚園老師通通氣,統一一下口徑,這樣,孩子會理解這樣玩在某些場合是不被允許的,但不是完全禁止的。

遊戲開始之前,先告訴孩子:說“停”就停

我們家還有幾個規矩:不能打人,踢人(哥哥在學跆拳道,連先生都不想去試試他的“功力”),咬人,抓人,掐人,或在別人身體上踩跳。玩到高興的時候,孩子的動物本能上來,打不贏的話,什麼手段都可能使出來,預警一下,多來幾次,自然可以幫助孩子意識到什麼行為是可以,什麼是不可以的。

孩子玩得太興奮,有違規的時候,說停,然後建議大家休息一下,喝點水,冷靜一下。母親往往不喜歡粗野玩耍,但這確實是孩子喜歡的事情。讓他們做吧。

孩子要跟爸爸摔跤的時候,請千萬不要拒絕。如果你自己是個文弱書生,現在就是培養你兒子不文弱的機會。找一個適合摔跤的地方,比如臥室裡的大床或公園裡的草地,訂好規矩,上吧。就假想你是大獅子,你的兒子或女兒是小獅子,你在教他/她學習如何捕食。

當我們還是孩子的時候,都有過這樣的階段——不愛走“尋常路”,任何大路以外的地方有可能成為我們探險的好地方。讓寶貝兒好好玩耍,我們便要放開膽,放下心。

沒有跟其他老鼠玩過的老鼠,成熟後搞不清楚社會等級,總是不斷地去頂撞占統治地位的公鼠,給自己帶來麻煩。他們發現打鬧遊戲刺激在大腦中負責社交區分和決策的領域裡一種化學生長因數的產生。

每個社會和文化都有一套自己的表達和符號系統。孩子要進入社會,跟他人融洽相處,瞭解我們的文化,就需要掌握我們的表達方式,不光是口頭和書面語言,還有最基本的表情和肢體語言。

在遊戲中,孩子們彼此溝通,學習這些最基本的交流符號。粗野打鬧遊戲可以幫助孩子練習識別交際過程中對方的真實意圖:

弟弟推哥哥一把,哥哥惱怒地回頭,本來要發脾氣,看見弟弟壞笑的表情,立刻領悟到弟弟是在逗他玩,於是哥哥放下手裡的書,伸出舌頭,做出一副妖怪的樣子去追弟弟…

人類學家貝特森在他的遊戲理論中指出,遊戲中的許多動作,如果發生在實際生活中,會帶來嚴重後果,但因為是在遊戲中,所以就被輕而易舉地原諒了。孩子在遊戲中反復演練,犯錯,最後學會如何跟其他人進行有意義的溝通的能力,而在成人後,得以適應社會。

在粗野玩耍中,孩子也學會遊戲規則,學會與人相處的基本原則

孩子在遊戲中瞭解自己的能力,瞭解他人的能力,知道多大的動作會弄痛自己,如何避免被弄痛。懂得同伴之間的輕微碰撞是否值得告狀,這些不是語言能夠傳授的。喜歡打鬧的孩子一般不太愛告狀,一方面可能因為在集中精力發展體力的時候,這些孩子的語言能力沒有相應地跟上,另一方面,也往往是因為他們覺得這是遊戲,對方不是故意要傷害自己,不值得告狀引得遊戲被叫停,同時面臨失去夥伴信任的危險。

粗野玩耍是體格發展的需要

孩子瘋玩當然有時可能會有危險。但跟成人相比,兒童期的危險往往是具有挽回性質的。

有人把遊戲稱之為“動物與環境之間進行的實驗性對話”。“實驗性”的意思之一就是孩子的遊戲是“覆水可收”的,“在很大程度上,遊戲行為是可以取消的而不會產生嚴重的後果,不必冒險。所以遊戲為把熟悉的行為用於新的環境或在熟悉的環境中嘗試新的行為提供了安全的,不必冒險的條件。”(《兒童遊戲通論》,劉焱)

一點點刮破皮或青淤,都是寶貴的經驗

粗野玩耍一般發生在3歲之後的孩子身上。此時孩子發現自己體能大增,可以跳可以跑,而且還跑得很快,跳得很高。他們興奮地要嘗試各種底線。他們最喜歡跟人比誰的力量大,誰跑得快。孩子的靈活性,平衡性,速度,矯健的身手,不是在上學之後每次開運動會的時候練出來的,就是此時玩出來的。

粗野玩耍也可以為孩子旺盛的精力尋找一個宣洩口。如果你覺得自己的孩子鬧,那麼,試試看讓他跟朋友盡興地“鬧”一把,只要不傷人,不要阻止他們。可以是可樂瓶子給他們踢,可以是枕頭讓他們互相拍打,可以是追逐,玩過之後,你會覺得家裡特別安靜。因為即使是小朋友,也精力有限。很多被視為多動的孩子,其實需要的不過是多一點的體力發洩。

富裕到可以讓人不考慮其他因素的男人畢竟是稀有的,大多數男子仍然需要靠個性、才華和體格吸引女性。有活力有生命力的男人,從進化學的角度來講,往往更吸引女人與之組成家庭。你自已願意嫁一個弱不禁風一推就倒的男人嗎?女人都夢想一個寬闊的肩膀可以依靠,那麼,就從自己的兒子開始培養吧。

如何掌控局面?

孩子們跟先生打鬧的時候,我就會去書房,自己上網看朋友去,絕不參與或旁觀,因為我看在眼裡一定會擔心,同時也不想讓玩得高興的孩子看到旁邊的媽媽憂心忡忡而覺得不爽。

我這樣說,意思不是孩子打鬧的時候,大人不要監控,相反,一定要監控,必要的時候還要出面阻止。比如5歲的孩子跟3歲的孩子玩摔跤,5歲的孩子可想不到3歲的小朋友跟自己有多少差別,絕不會手下留情,還有小朋友們玩得太“高”,“反目為仇”的時候。但是,在干預之前,大人先不妨反思一下自己的操心的性價比,儘量少“看”,少干涉。

為了讓孩子可以安全,順利地粗野玩耍,你可以先告訴孩子,跟大人玩和跟同伴玩不是一回事。爸爸或叔叔可能反過來挑戰孩子:來啊,來啊,試試使勁打我的肚皮。然後同時憋住氣,用硬邦邦的肚皮把孩子的小拳頭頂回去。但孩子卻千萬不能拿這個在小朋友身上試驗。

如果幼稚園老師反對打鬧,那麼告訴孩子:在幼稚園不玩摔跤遊戲。幼稚園裡人很多,我們不要把別的小朋友弄痛了或者嚇壞了。同時跟幼稚園老師通通氣,統一一下口徑,這樣,孩子會理解這樣玩在某些場合是不被允許的,但不是完全禁止的。

遊戲開始之前,先告訴孩子:說“停”就停

我們家還有幾個規矩:不能打人,踢人(哥哥在學跆拳道,連先生都不想去試試他的“功力”),咬人,抓人,掐人,或在別人身體上踩跳。玩到高興的時候,孩子的動物本能上來,打不贏的話,什麼手段都可能使出來,預警一下,多來幾次,自然可以幫助孩子意識到什麼行為是可以,什麼是不可以的。

孩子玩得太興奮,有違規的時候,說停,然後建議大家休息一下,喝點水,冷靜一下。母親往往不喜歡粗野玩耍,但這確實是孩子喜歡的事情。讓他們做吧。

孩子要跟爸爸摔跤的時候,請千萬不要拒絕。如果你自己是個文弱書生,現在就是培養你兒子不文弱的機會。找一個適合摔跤的地方,比如臥室裡的大床或公園裡的草地,訂好規矩,上吧。就假想你是大獅子,你的兒子或女兒是小獅子,你在教他/她學習如何捕食。

當我們還是孩子的時候,都有過這樣的階段——不愛走“尋常路”,任何大路以外的地方有可能成為我們探險的好地方。讓寶貝兒好好玩耍,我們便要放開膽,放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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