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兒童的學習, 主要是教給他們一些粗淺的自然常識與社會常識, 培養他們的學習興趣和良好的學習習慣, 為入小學學習打下基礎。
例如, 教師可以通過語言作業, 發展兒童的口頭語言能力, 要求兒童發音正確, 詞彙豐富, 掌握簡單的語法, 能清楚地、流暢地、連貫地用語言來表達他的思想、願望和感情。 還可通過觀察圖片、講童話故事、朗誦兒童詩歌等形式培養兒童對文藝作品的愛好, 培養有意注意、有意記憶、創造性想像和思維能力。
教師可以通過計算作業教學, 教兒童初步掌握一些簡單的數概念和運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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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可以通過常識課教給兒童一些自然知識, 培養觀察力, 激發他們探索自然奧秘的興趣。
教師可以通過音樂作業發展兒童的聽知覺, 節奏感, 歌唱和欣賞音樂的能力, 陶冶良好的情緒。
教師還可以通過美工作業發展兒童的視知覺, 以及精細的辨色能力, 在繪畫、塑造、剪貼等活動中, 培養兒童動作的靈巧性, 發展他們的藝術才能和審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