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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兒童的友誼

嬰幼兒的游戲一般是平行的游戲:幾個嬰幼兒在一個沙坑里玩沙子, 他們一個接一個輪流地鏟沙子, 而不是一起鏟。
2歲~3歲的孩子也開始互相學習:“他把泥巴扔到墻上, 真好玩, 我也要扔。 ”他和伙伴分享快東。
學前兒童在一起玩時, 也有機會檢驗他們在家里學到的東西。 和朋友意見不一致, 迫使孩子們學習自我控制。 從4歲開始, 兒童發展出了解決問題的能力, 盡管這時孩子需要指導才知道如何妥協。 6歲左右, 兒童開始尋求同齡人的接納和批準。 體育或其他競爭與合作的活動是一個途徑, 課業成績是另一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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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的孩子如果和朋友有了沖突就不想去學校, 感到孤獨。 到了6歲, 孩子們開始選擇性地交朋友。 8歲時, 一個層級社會結構已具雛形:頂層是最受歡迎的一些孩子, 處于中層的孩子有幾個好朋友, 底層是被拒絕的孩子, 他們總是制造麻煩。 支配著小學兒童友誼關系的“大欺小、強凌弱”法則, 對孩子們來說是嚴酷的, 但這些法則對兒童社會性心理的進一步發展也是有好處的。 孩子們需要增加他們在別的孩子眼中的得分, 一個孩子處于社會層級中的位置可能是暫時的。 有些兒童滿足于有一個親密的朋友, 而另一些則有很多好朋友, 或是很多熟人, 還有些孩子是孤獨的, 而他們自己喜歡這樣。
如果父母給孩子制定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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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孩子執行這些規矩并獎勵他們, 這些孩子在社會交往方面就會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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