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 顯而易見的是, 我們大多數家庭對孩子溺愛過度, 無論孩子在哪裡出了問題, 背後總有一雙援助的手, 在家裡, 父母更是包辦了孩子的一切, 孩子連基本的自理能力也沒有。
一天早晨, 我準備去上班, 在路上, 聽到了這樣一位年輕媽媽與女兒的對話。 女兒非常生氣地說:“都怪你, 我上幼稚園要遲到了, 讓小朋友笑話我。 ”媽媽說:“媽媽晚上不是加班了嗎, 很勞累, 所以起床晚了。 ”“那你應該想著把我叫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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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孩子明顯不能獨立生存的典型事例。 當然, 我們也會常常看到, 有一些孩子不會穿衣、疊被, 不會自己洗手洗臉, 還有的孩子跌倒了, 趴在地上哇哇大哭, 非要有人來扶他, 才能停止鬧騰。 凡此種種, 都是孩子缺乏獨立性的一些表現, 究其原因, 主要根源在於家庭教育。
科研證明, 孩子在幼稚園期間表現出來的獨立性、主動性, 對他今後主動學習、主動工作的影響是非常明顯的, 而我們現在許多家長往往只重視孩子讀寫的訓練、技能技巧的訓練, 恰恰忽略了對孩子獨立性的培養。
放手, 才是真正能讓孩子學會獨立
從孩子呱呱落地的那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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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會生活自理。
凡是孩子自己能夠做到的就要讓他自己做, 如自己洗臉刷牙, 自己收拾玩具, 自己整理衣物等, 家長要給予一定的指導, 並且要有耐心, 可能孩子做得不盡如人意, 這時, 家長也不能急躁或動憐憫之心, 必須讓孩子在做事情的過程中, 鍛煉能力, 增強信心。
第二、讓孩子自己解決問題。
這種意識重點是培養孩子勤于動腦、勤於動手的習慣, 比如孩子穿不上鞋怎麼辦, 拉鍊不會拉怎麼辦, 想要的東西夠不著怎麼辦, 玩具滾到了沙發底下怎麼辦, 這些生活中經常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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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現在的孩子有一個特點, 就是玩起玩具來, 散落得到處都是, 家長一定要提醒孩子, 自己的物品自己整理和保管, 這樣做, 就是要增強孩子的責任意識, 否則, 孩子只會讓家長給想著什麼東西放在哪兒, 自己坐享其成。 再一點就是孩子做錯了事情, 應當讓孩子承擔一定的責任, 比如, 孩子不小心打碎了碗, 家長一定要告訴孩子他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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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讓孩子參與做家務。
家長要有意識地調動孩子的積極性, 學做家務, 先從小事做起, 比如抹桌子、掃地、倒垃圾等, 這些小小的家務事, 即使孩子幹不好, 也不能放棄, 要讓孩子明白, 自己在家裡也有工作, 也有任務, 久而久之, 孩子有這個意識了, 這些小活才能幹好。
未來社會競爭激烈, 一個人的獨立生存能力往往決定著事業和創業的成敗, 有位兒童教育家說過:孩子都是好的, 就看你怎樣引導。 所以說, 為了不讓孩子輸在人生的起跑線上, 家長在對孩子進行智力投資和培養的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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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放手才是真正能讓孩子學會獨立生存的一步, 愛孩子更應該讓他們學會獨立。 父母們不應該過度溺愛孩子, 放開手讓他們自己學會獨立才是成長之道, 這才是父母真正愛孩子該做的事情。
(兼職編輯:梁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