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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讀懂寶寶“畫世界”

繪畫是兒童表現自己的方式, 通過繪畫, 他們表達自己的所知、所感、所想。 童年的畫沒有好與壞, 只有不同的眼中世界。

幼兒的繪畫是幼兒成長的記錄, 這一時期, 孩子們畫自己所熟悉的人物、畫自己生活的經歷、畫自己的夢想、畫自己所看到和體驗到的大自然……作為孩子的第一老師——父母, 應該對孩子幼兒時期的繪畫發展階段和每一個階段的繪畫特點有所瞭解。

塗鴉期:0-2歲, 從沒有任何意義地亂塗亂畫到有目的地塗畫。

嬰兒出生後, 從1歲到2歲之間, 只要手裡有筆, 就會在紙上或地板上亂畫起來。 這一時期的塗畫只是幼兒神經或肌肉的精力過剩引起的自發的消耗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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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無意識中產生手臂反復運動的結果, 圖畫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在這一過程中幼兒逐漸對能控制筆和對畫出線條感興趣, 內心體驗到的是能控制筆和能畫出線條的快樂, 這一過程是向下一階段發展的重要踏板, 所以要重視它, 而且對促進幼兒小手肌肉和腕骨的發育有著很好的幫助。

此時, 父母要以溫和的態度注視幼兒塗鴉的過程, 提供給他非常方便使用的無毒性的各色彩筆供孩子亂塗亂畫, 並多多地給以鼓勵。

象徵期:2-3歲, 幼兒畫了以後才加以命名(或解釋)的時期。

到了2歲前後, 幼兒漸漸地會為其所畫的圖形命名, 就是畫了以後才加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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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邊畫邊解釋。 這一時期幼兒所畫的人或物之間很少有什麼聯繫, 所畫造型與實際物象毫不相干或多少有些所畫物象的特徵, 但它是幼兒記憶不完整的再現, 而且是想像力漸漸發展的時期。 幼兒在手臂運動的過程中感受到快感, 並透過他的視覺想像出他所畫的形體, 以及對這一形體給予有意義的命名。

在這一時期中, 我們不可從幼兒的繪畫裡要求有視覺上的意義, 或強求他畫出有形體的形象來。 父母千萬不要操之過急, 應以高度的耐性聆聽幼兒的解釋或說明, 不但要附和他們所講的內容, 用語言提示兒童所經歷的事情, 同時也要稱讚他們的表現, 鼓勵幼兒用自己的繪畫語言表現所知所感。

前圖式期:3-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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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從2歲半到4歲之間就能漸漸地畫出形象來, 不用解釋一眼就能認出他畫的是什麼了。

這一時期, 幼兒對他生活環境裡的人、物、玩具、樹木、動物、房屋等漸漸認識瞭解, 因此對這類事物能畫出比較像其形體的形象來。 但表現還遠非確實, 不過已能畫出形體的特徵來, 使我們看出他們的進步。

所謂圖式期, 就是幼兒無論是畫人物、玩具、動物等, 都以一定的圖式加以表現。

有時只畫某一部分或做一些記號, 以表現該形體的全部。 由於形象的概括, 我們時常誤認為幼兒仍停留在象徵期, 可象徵期的圖畫不經解釋, 我們不能瞭解所畫的內容, 而在前圖式期的圖畫裡我們基本能明白幼兒所畫的內容了。

父母要鼓勵幼兒以自己的表達方式表現自己的生活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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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讓兒童臨摹卡通畫和簡筆劃。

意象表現期:5-8歲。 幼兒從5歲到8歲期間能根據觀察描畫物象的特徵, 並把物象形成的概念進行意象表現。

此時他們並不是完整地觀

察物象, 而是以記住或知道的形象為基礎, 在進行想像的同時, 按照自己所熟悉的物象特徵加以概括和重新組合來表現。

意象表現期是幼兒感覺敏銳、反應強烈的時期, 隨著他們參加社會活動的增多和知識面的擴大, 繪畫創作達到高峰期, 進入兒童創作繪畫的黃金時代。

此時父母應多引導孩子觀察, 讓他們自由地表現。

據此, 我們知道幼兒的繪畫其實是他們在表現自己, 表達他們的所知、所感、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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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種成長的記錄, 也是一扇認識兒童成長的視窗。 此時, 他們的繪畫都具有一種藝術的原創性, 富有兒童的個性特徵。 我們應鼓勵和讚揚他們這種創造性的表現。 “創造能力”是指兒童為了表現他們內心深處所有的某種心像, 透過思考, 用自己獨特的方法與形式, 將這種心像明確地表達出來 , 而美術教育的目的, 是在豐富兒童的這種創造能力。

父母和老師應避免以“好”與“壞”這種尺度去衡量它, 或是過分的要求其進展, 我們應以長遠的眼光注視他們, 關心他們成長的變化形態, 並提供給他們適當的教育。 孩子需要我們盡可能多地提供給他們一些機會, 多讓他們去觀察這個世界, 使他們保有一顆燦爛的童心, 給他們足夠的飛翔的空間與自由, 這正是我們給他們童年的最好禮物。

這正是我們給他們童年的最好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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