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醫學診斷對兒童的生長發育史﹑病史﹑家族史進行瞭解,
並對其進行神經科﹑眼科和耳科檢查,
以診斷可能導致
學習障礙的原因。
(二) 心理診斷 使用心理測驗量表,
以對兒童作出恰當的評估。
常用測量工具有伊利諾心理語言能力測驗﹑符洛蒂斯視知覺發展測驗﹑詞彙發育檢查﹑智力量表等。
(三) 教育診斷 主要是為了瞭解兒童在學業方面存在哪些障礙,
如總體學力水準低還是讀﹑寫﹑算等某方面存在困難。
對學前兒童和學齡
兒童學習障礙的診斷方法有所不同。
診斷步驟如下:(1) 確定兒童的學習問題是特定的、一般的還是虛假的;(2) 試圖找到環境的﹑生理的﹑心理的影響因素;(3) 分析兒童特定問題伴隨的行為;(4) 根據行為特徵和影響因素提出初步診斷假想;(5) 根據診斷結果對兒童開展補償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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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協調運動差 ,
手指顯著不靈巧,
如使用剪刀﹑解扣紐扣﹑使用筷子﹑繩子打結等顯得笨拙。
不能很好地用腳尖站立和用單腳站立。
走跑時手腳動作不自然,
行動不利索。
全身的協調運動差 (如球類運動﹑跳繩﹑跳箱﹑鐵棒﹑墊上運動等) 。
(四) 衝動性 ,
常出現突發的行動 (突然打人﹑過分地大聲喊叫)。
對於危險的事情毫無顧忌地去做 (亂舞東西﹑登上桌子﹑鑽到廚櫃裡)。
一旦進入新環境和多刺激的環境中,
就希望很快地接觸人和物,
不能安靜(如在更換教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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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情緒不安定,
胡亂地撒歡兒,
大笑,
說起話來沒有止境。
容易緊張,
對於一點小事易多受驚,
驚慌失措。
對初次見面和素不相識的人毫不在乎地開口說話,
出乎意料地嘻皮笑臉,
表現為一種不膽怯的態度。
自我放肆的行動多見(常常離群,
亂拿別人東西﹑吵架)。
有發作性的症狀(擠眉弄眼﹑頻繁眨眼﹑眩暈)。
(六) 固執性,
反復進行同一動作(如反復觸摸﹑敲打身體某部分,
總是摸﹑咬﹑擺弄同一物,
如鉛筆)。
長時間玩同一遊戲(如積木﹑拼板﹑玩砂﹑玩水)。
拘泥於一個話題,
反復問﹑說同一問題和事情。
(七) 認知障礙 22、左右概念不清(對右側﹑左側﹑向右﹑向左等指示不明白)。
日期﹑時間概念模糊(昨天﹑前天﹑明天﹑後天等易搞錯)。
不知道場所和位置(道路順序﹑桌子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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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理解基本的數量概念(大﹑小﹑多﹑少以及10以下數的加減)。
(八) 語言遲緩 ,
說話方法使人難以聽懂(吐字不清﹑說話快﹑異常的高調)。
讀書時不流暢(生澀﹑漏讀﹑隨便讀)。
在同一學年中,
特別不擅長理解文章的內容(不能抓住概要,
進行歸納)。
不擅長寫(寫的文章雜亂﹑難以判斷﹑誤字﹑漏字多)。
書寫文章時,
語法錯誤多。
根據以上專案對照孩子的行為,
進行評價:經常表現:2分;有時表現:1分;幾乎不表現:0分。
判定時,
將小項目得分按每個大項目進行合計,
8個大項目中,
2分以上的大項目在6個以上,
或2分以上的大項目即使是4﹑5個,
而總分在20分以上,
可以判斷為可疑學習障礙兒童。
學習障礙一 鑒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