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 確定學習障礙要由專家進行, 可以採用如下方法來評估兒童的學習障礙:
1. 感覺動作功能評估
評估兒童的平衡能力、節奏與韻律、肌力和方向感。 考察兒童在上述基本能力方面是否落後於實際年齡的發展。
2. 知覺—動作測驗
採用視動統合測驗評估兒童的視知覺與手動作的協調能力。 這種知覺—動作統合能力是制約兒童做作業品質和速度的一個重要方面。
3. 學習障礙兒童行為問卷
利用問卷, 我們可以瞭解學習障礙兒童在具體行為上的動作表現, 瞭解兒童的學習困難的性質及嚴重程度。
Advertisiment
4. 自我監控測驗
這種測驗主要是要瞭解兒童的自我計畫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我們知道, 學習障礙兒童多伴隨著注意力的不集中, 做事情無計劃性, 較為衝動, 無節制地玩, 自我管理與獨立生活能力很差。 這類測驗瞭解兒童在學習的自我管理與自我計畫方面究竟有無落後, 如果落後, 其表現與程度又是如何?這類測驗結果對於我們制訂學習的自我管理計畫,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5. 智力測驗
有許多智力測驗可以考查兒童的智力發展水準, 有團體智力測驗, 還有韋氏智力測驗, 還有比納智力測驗等。 通過這樣的測試, 我們即會對兒童的學習障礙有較為全面系統和深入的瞭解,
Advertisiment
學習障礙診斷:感覺動作評估→落後→感覺動作訓練知覺—動作測驗→落後→知覺—動作統合訓練自我監控測驗→落後→自我監控訓練學習障礙兒童行為問卷→落後→綜合學習能力提升智力診斷: 智力測驗→落後→智力開發和特殊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