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父母都來自兒童世界,
都有自己的童年生活。
然而,
今天的生活充塞了父母的頭腦,
使父母在心理上保存的兒童天地越來越窄小,
結果就出現了一個怪現象,
來自兒童世界的人,
越來越不理解孩子。
童年熟悉的一切,
今天卻變得生疏起來。
新的世界、新的思想、新的情趣、新的生活習慣、新的社交需求等,
代替了童年時期的一切。
父母們自然地脫離了兒童世界,
也就不能理解孩子的心理。
其實,
兒童世界像成人世界一樣,
寬廣、博大,
父母要理解兒童世界,
就必須走進兒童世界,
瞭解孩子的發展特點——
孩子如何認識自己
人終生都在不斷地認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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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生的乳兒還不認識自己, 在0~3歲這3年的過程中, 他從認識自己的身體、自己的力量、自己操縱和擺弄客觀事物的能力認識到自己是個獨立的人。 並且, 在同父母、他人的交往中, 逐步認識到自己不僅有吃、喝、拉、撒、睡的需要, 還有同他人交往、玩耍的需要, 希望他人關懷、愛護的需要等社會性的需求。 同時, 在交往中他還會得到父母和他人的評價, 從自己的行為表現中逐漸明白自己是“乖”, 還是“不乖”;“好”, 還是“不好”;“對”, 還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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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一基礎上, 3~6歲的孩子開始逐步對自己有了更多、更複雜的認識。 這些認識在遊戲中和在現實中有極大的不同。
在遊戲中, 特別是有情節、角色的遊戲中, 孩子幻想自己成為最完美的人。 比如, 扮演一位醫生, 他會認為自己的醫術最高明, 可以治好一切病人, 並表現出極好的醫德, 同情、愛護病人, 對病人十分體貼。 扮演解放軍戰士, 他會表現得最勇敢, 認為自己一定可以打敗一切敵人。 如果他是個空軍飛行員, 那麼他的飛機一定是飛得最高、最快而且是最厲害的, 可以戰勝一切敵人的飛機、軍艦、坦克。 ……總之, 他表現得自己是一個十全十美的人。
這種幻想的自我認識和表現, 在角色遊戲中隨處可見, 應該得到老師和父母的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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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 孩子的自我認識和表現則是很不成熟的。 主要表現在:
片面性 孩子在觀察和評價別人時, 常常是只顧一點, 不及其餘, 而且注意的是別人的某些缺點;在評價自己時, 常常也是只顧一點, 不及其餘, 但卻傾向於強調自己的優點。
表面性 孩子觀察、評價自己或他人, 往往只注意外部行為, 並以此為准評價優劣。
依賴性 孩子的評價常常受成人(特別是父母和老師)評價的影響。
易變性 由於孩子認識和評價的片面性和依賴性, 促成了他評價的易變性。 由於缺乏穩定的自我判斷能力, 孩子的評價易受成人暗示的影響。 由於片面, 則出現看到他人這一點則認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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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這些認識不是一成不變的, 在教育的引導下, 會有一定的改變, 甚至在某些方面還可能有比較大的變化。 比
如,
在父母和老師的正確引導下,
他會很快學會不僅看到別人的缺點,
也看到別人的優點。
孩子怎樣同他人交往
人際交往的現象在孩子一出生就出現,
但其成熟的交往能力,
卻要經過一個漫長的過程才能形成。
隨著年齡的增長,
生活範圍的擴大,
孩子的人際交往關係大體有3個層次,
它們並不互相排斥,
出現卻有先後。
孩子出生後,
首先出現的是親子交往關係,
通過同父母或主要照顧他的成人的交往,
孩子體驗著最初的人際關係特徵,
並獲得各種心理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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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生活的第二年, 逐漸出現追求玩伴的傾向, 從而出現玩伴交往和玩伴關係。 這是孩子人際交往的第二個層次。 它的出現並不排斥親子交往, 但也絕不能用親子交往代替。 在此之後, 如果孩子只有父母, 而無玩伴, 則很難健康地適應人類社會環境的人際交往關係。 所以, 幫助、支持孩子建立玩伴關係十分重要。 其後上學的同學關係、工作後的朋友關係其實都是玩伴關係的延伸。 可見,這種關係是伴人終生的。
在3歲前,玩伴關係的建立常常是個體間的、一對一的,還不具有群體交往的典型特點。到了幼兒期,孩子的交往關係在玩伴交往的基礎上形成群體交往的特徵,就是說,一群玩伴可以有情節、有角色地完成一個遊戲,從而模擬成人社會交往生活的某一個側面,學會成人交往的規則。這是孩子學習並把握人際交往的第三個層次。
在這一時期,成人要在以下方面多做引導:第一,要有意多帶孩子參加各種人際交往活動,引導他觀察人際交往的正確表現和規則。第二,在幼稚園群體生活的條件下,多設計各種內容的角色遊戲,安排孩子扮演不同的角色,模擬、學習角色的交往特點和規則。第三,鼓勵而不是限制孩子的玩伴交往。
孩子怎樣思考和解決問題
人思考和解決問題使用的思維方式有3種:感知動作思維、具體形象思維和抽象邏輯思維。它們不是同時出現,而是有先後之分的。
在幼年期,孩子的抽象邏輯思維能力並不發達,主要靠前兩種思維方式思考和解決問題。
孩子出生的頭一年,連感知動作思維也不明顯,主要憑藉感官,憑藉直接的感覺和知覺認識世界。嘗了奶,知道它是甜的;看到玩具,感知它的色彩和形狀(儘管不知名稱);拉動一塊臺布,就可以看到臺布上的玩具也隨臺布逐漸靠近自己。
通過一年生活的積累,在複雜的知覺認識的基礎上,孩子出現了人類低級的思維方式,即感知動作思維。這種思維方式有兩個最基本的特徵:其一,思維過程離不開孩子自身的感知動作和活動;其二,思維過程離不開感知動作的物件。孩子只能在擺弄物體的動作過程中思維,而不能在動作之外思維。比如,孩子手裡有一個娃娃,他會在玩娃娃的過程中拍娃娃睡覺,或者給娃娃餵飯。如果娃娃被拿走了,換成一輛玩具汽車,他又會想到要開玩具汽車。由於受到感知形象和動作的限制,這時候孩子思考和解決問題的範圍很窄小,而且很膚淺。
從第一年到第三年,孩子通過3年生活的積累,頭腦裡保存了許多具體事物和情景的形象(我們稱之為表像),開始出現更高一級的思維方式——具體形象思維。
這種思維方式有個基本特徵,它依靠孩子頭腦中保留的各種事物和情景的表像,以及表像間的聯想思考和解決問題。由於不再受感知的動作和動作物件的束縛,孩子思考問題的局限性減小,思路更開闊,思維的概括
化程度也提高了。
為了發展孩子的具體形象思維能力,父母的任務是:首先,儘量幫助孩子豐富頭腦中的實物表像和情景表像;其次,創造各種解決問題的情景,讓孩子儘量多地做表像的聯想,學習如何解決問題;最後,創設問題情景,讓孩子思考如何解決。
除了大量的具體形象思維表現外,孩子的思維逐漸開始出現概念,並利用概念進行抽象邏輯思維,但它不是幼兒時期主導的思維方式,它的大量出現和走向成熟,是在小學和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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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歲前,玩伴關係的建立常常是個體間的、一對一的,還不具有群體交往的典型特點。到了幼兒期,孩子的交往關係在玩伴交往的基礎上形成群體交往的特徵,就是說,一群玩伴可以有情節、有角色地完成一個遊戲,從而模擬成人社會交往生活的某一個側面,學會成人交往的規則。這是孩子學習並把握人際交往的第三個層次。
在這一時期,成人要在以下方面多做引導:第一,要有意多帶孩子參加各種人際交往活動,引導他觀察人際交往的正確表現和規則。第二,在幼稚園群體生活的條件下,多設計各種內容的角色遊戲,安排孩子扮演不同的角色,模擬、學習角色的交往特點和規則。第三,鼓勵而不是限制孩子的玩伴交往。
孩子怎樣思考和解決問題
人思考和解決問題使用的思維方式有3種:感知動作思維、具體形象思維和抽象邏輯思維。它們不是同時出現,而是有先後之分的。
在幼年期,孩子的抽象邏輯思維能力並不發達,主要靠前兩種思維方式思考和解決問題。
孩子出生的頭一年,連感知動作思維也不明顯,主要憑藉感官,憑藉直接的感覺和知覺認識世界。嘗了奶,知道它是甜的;看到玩具,感知它的色彩和形狀(儘管不知名稱);拉動一塊臺布,就可以看到臺布上的玩具也隨臺布逐漸靠近自己。
通過一年生活的積累,在複雜的知覺認識的基礎上,孩子出現了人類低級的思維方式,即感知動作思維。這種思維方式有兩個最基本的特徵:其一,思維過程離不開孩子自身的感知動作和活動;其二,思維過程離不開感知動作的物件。孩子只能在擺弄物體的動作過程中思維,而不能在動作之外思維。比如,孩子手裡有一個娃娃,他會在玩娃娃的過程中拍娃娃睡覺,或者給娃娃餵飯。如果娃娃被拿走了,換成一輛玩具汽車,他又會想到要開玩具汽車。由於受到感知形象和動作的限制,這時候孩子思考和解決問題的範圍很窄小,而且很膚淺。
從第一年到第三年,孩子通過3年生活的積累,頭腦裡保存了許多具體事物和情景的形象(我們稱之為表像),開始出現更高一級的思維方式——具體形象思維。
這種思維方式有個基本特徵,它依靠孩子頭腦中保留的各種事物和情景的表像,以及表像間的聯想思考和解決問題。由於不再受感知的動作和動作物件的束縛,孩子思考問題的局限性減小,思路更開闊,思維的概括
化程度也提高了。
為了發展孩子的具體形象思維能力,父母的任務是:首先,儘量幫助孩子豐富頭腦中的實物表像和情景表像;其次,創造各種解決問題的情景,讓孩子儘量多地做表像的聯想,學習如何解決問題;最後,創設問題情景,讓孩子思考如何解決。
除了大量的具體形象思維表現外,孩子的思維逐漸開始出現概念,並利用概念進行抽象邏輯思維,但它不是幼兒時期主導的思維方式,它的大量出現和走向成熟,是在小學和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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