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和女孩所表現出來的一些差異, 究竟是育兒方式上的差異, 還是性別導致的差異?父母在育兒過程中, 要善於發現這些差異, 採取不同的養育方式。
心理學家吉利根認為, 社會對男孩和女孩養育方式的不同導致了男性和女性看待道德行為觀點的基本差異。
根據她的觀點, 男孩主要從正義或公平等大原則的角度看待道德, 女孩則根據個人責任和犧牲自我幫助他人的意願看待道德。
因此, 對個體的同情在女性的道德行為中是一個更突出的因素。
吉利根認為女性的道德發展經歷了三階段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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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首先關注的是什麼是實用的、對自己最有利的, 然後逐漸由自私過渡到責任心, 即思考什麼對他人是最好的。
比如, 幼稚園或一年級的小女孩在和朋友玩耍時, 可能堅持只玩她自己選擇的遊戲。 如果別的小朋友反對, 她就可能選擇不與對方做朋友。
階段2:自我犧牲的善良最初的觀點是, 女孩必須犧牲自己的願望以滿足他人所需。 逐漸從“善良”過渡到“真實”, 即同時考慮自己的需要和他人的需要。
比如, 隨著小女孩年齡的增長, 她可能認為作為一個好朋友, 她必須玩朋友選擇的遊戲, 即使她自己並不喜歡這些遊戲。
階段3:非暴力道德在他人和自己之間建立起道德等價性。 傷害任何人——包括自己——都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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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 小女孩後來可能認識到, 朋友必須在一起共同分享時間, 並找尋雙方都能喜歡的一些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