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齡初期是指兒童從六七歲到十一二歲這一時期, 這時兒童進入學校, 開始以學習為主導活動。 學齡初期大致相當於小學教育階段。
學齡初期是兒童心理發展的一個重大轉折時期, 這個時期的第一個特點是:從這個時候起, 兒童開始進入學校從事正規的有系統的學習, 學習逐步成為兒童的主導活動。
學習和遊戲是不同的。 學習是在教師的指導下有目的、有系統地掌握知識技能和行為規範的活動, 是一種社會義務。 因為這是社會物質和文化生活延續和發展所必需的。 學生的學習和成人的勞動具有同等的社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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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之所以成為學生的主導活動, 是在一定的社會和教育條件下, 兒童心理需要和舊的水準不斷矛盾統一的過程中實現的。
學前晚期兒童在動作方面, 已能作較長時間(如20~30分鐘)的行走, 初步掌握書寫用具和使用日常工具(如剪刀、錘子等)。 在言語方面, 已能自由交際開始產生內部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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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學前兒童身心發展所達到的基礎上, 一方面, 社會和教育開始有可能向兒童提出更高的要求──進入學校從事正規學習, 亦即要求兒童系統地掌握人類關於自然和社會的知識經驗, 自覺地服從和執行集體的行為規範;另一方面, 兒童所達到的心理發展卻又不能完全適合於這些新的要求, 如前所述, 學前晚期兒童無論有意識、有目的的觀察、注意、識記的能力, 或者抽象邏輯思維和意志行為的能力, 都還是很差的。 這樣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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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的生活條件下, 兒童的學習和兒童的心理總是互相促進、交互發展的。 兒童心理的發展給兒童的學習提供了可能性;兒童的學習又反過來促進兒童心理的發展。 在學習過程中, 兒童的各種心理過程的有意性和抽象概括性, 言語能力特別是書面言語能力, 積極自覺地克服困難完成學習義務和符合集體要求的個性品質, 就能更好地發展起來。
正確地、有計劃有節奏地引導學齡兒童心理發展的矛盾運動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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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齡初期兒童的第二個特點是:逐步掌握書面言語和向抽象邏輯思維過渡。
學前兒童也能初步掌握書面言語, 但是占主要地位的仍然是口頭言語。 學前兒童也能初步進行抽象邏輯思維, 但是占主導地位的仍是具體形象思維。 這就大大地限制了兒童掌握人類知識經驗的可能性和它的廣度及深度。
兒童進入學校從事正式學習以後, 他的首要任務就是掌握讀、寫、算這些最基本的知識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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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學時期起, 言語, 特別是書面言語成為兒童學習的專門對象。 兒童在識字、閱讀、作文、數學等學科中, 掌握書面言語, 擴大知識範圍, 這就為兒童進一步掌握人類知識經驗開闢了廣闊的道路。
在掌握書面言語、擴大知識範圍的過程中, 也就發展著兒童的各種心理過程。 這時, 兒童不但要去思考, 解決各種問題。 (如算術應用題), 而且要去記住那些應該記住的東西, 要注意如何去識記和熟記, 以便記得更好些。 這就促使兒童掌握概念和進行判斷、推理的抽象邏輯思維能力發展起來,同時也就發展了各種心理過程的有意性和自覺性,如有意知覺(觀察)、有意注意、有意識記、有意想像等等。
當然,學齡初期兒童書面言語的發展和抽象思維的發展還是初步的,但卻是一個真正的開端,它為以後少年和青年時期掌握有一定體系的科學知識奠定了最初的基石。
學齡初期兒童的第三個特點:兒童有意識地參加集體生活。
學前兒童也初步參加集體生活,不過他們還不能很清楚地意識到自己與集體的關係,意識到集體生活的目的和要求,意識到自己在集體中的地位和任務。
兒童從進人小學時期起,就使他有可能意識到自己和集體的關係,意識到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小學生”這個稱號已和“孩子”這個稱號不同了,這就意味著他已開始成為參加社會集體生活的成員,他從事的系統學習是為了準備參加祖國的建設。從此,他在家庭和學校裡的地位,他和周圍人的關係都發生了本質的變化,這就突出地表現在兒童的新的義務和權利上。
兒童進入學校後,就按一定時間睡眠、起床、學習、完成作業。在上課時必須端正而安靜地坐著,用心聽講,不能隨便走動,也不能隨便玩。要守紀律,要及時完成作業。要很好地掌握知識技能,獲得優良成績。他和周圍人的關係開始以他對這些新的義務完成的情況如何來轉移。如果他既能遵守紀律,又能得到好的成績,他就會得到周圍的人的肯定的評價,否則他就會得到消極的評價。
兒童在擔負新的義務的同時,開始享有新的權利,兒童入校學習以後,就要求成人,特別是家長以正確的態度來對待他的學習,例如,給他以固定的學習地點,保證他的學習時間,要為他準備課業用品等等。
當然,學齡初期兒童關於集體生活的意識是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剛入學的兒童,還不能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的學習義務,意識到自己是這個學習集體的成員。在教師的影響下,兒童逐步意識到自己和班集體的關係,逐步意識到班集體的榮譽也就是自己的榮譽,而自己的成績又和全班的成績息息相關。以後,通過少年先鋒隊集體,通過學校集體,通過各種社會活動,兒童和集體的關係越來越密切了,兒童的集體生活的範圍也越來越擴大了,兒童的集體意識也就越來越強了。
在和周圍的人新的關係形成和發展的基礎上,在集體生活和集體意識不斷發展的基礎上,也就發展了兒童新的個性品質,發展了兒童的意志和性格,發展了真正的友誼和人際關係,發展了對党、對祖國的熱愛,發展了對四個現代化建設事業的責任感。
這就促使兒童掌握概念和進行判斷、推理的抽象邏輯思維能力發展起來,同時也就發展了各種心理過程的有意性和自覺性,如有意知覺(觀察)、有意注意、有意識記、有意想像等等。當然,學齡初期兒童書面言語的發展和抽象思維的發展還是初步的,但卻是一個真正的開端,它為以後少年和青年時期掌握有一定體系的科學知識奠定了最初的基石。
學齡初期兒童的第三個特點:兒童有意識地參加集體生活。
學前兒童也初步參加集體生活,不過他們還不能很清楚地意識到自己與集體的關係,意識到集體生活的目的和要求,意識到自己在集體中的地位和任務。
兒童從進人小學時期起,就使他有可能意識到自己和集體的關係,意識到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小學生”這個稱號已和“孩子”這個稱號不同了,這就意味著他已開始成為參加社會集體生活的成員,他從事的系統學習是為了準備參加祖國的建設。從此,他在家庭和學校裡的地位,他和周圍人的關係都發生了本質的變化,這就突出地表現在兒童的新的義務和權利上。
兒童進入學校後,就按一定時間睡眠、起床、學習、完成作業。在上課時必須端正而安靜地坐著,用心聽講,不能隨便走動,也不能隨便玩。要守紀律,要及時完成作業。要很好地掌握知識技能,獲得優良成績。他和周圍人的關係開始以他對這些新的義務完成的情況如何來轉移。如果他既能遵守紀律,又能得到好的成績,他就會得到周圍的人的肯定的評價,否則他就會得到消極的評價。
兒童在擔負新的義務的同時,開始享有新的權利,兒童入校學習以後,就要求成人,特別是家長以正確的態度來對待他的學習,例如,給他以固定的學習地點,保證他的學習時間,要為他準備課業用品等等。
當然,學齡初期兒童關於集體生活的意識是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剛入學的兒童,還不能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的學習義務,意識到自己是這個學習集體的成員。在教師的影響下,兒童逐步意識到自己和班集體的關係,逐步意識到班集體的榮譽也就是自己的榮譽,而自己的成績又和全班的成績息息相關。以後,通過少年先鋒隊集體,通過學校集體,通過各種社會活動,兒童和集體的關係越來越密切了,兒童的集體生活的範圍也越來越擴大了,兒童的集體意識也就越來越強了。
在和周圍的人新的關係形成和發展的基礎上,在集體生活和集體意識不斷發展的基礎上,也就發展了兒童新的個性品質,發展了兒童的意志和性格,發展了真正的友誼和人際關係,發展了對党、對祖國的熱愛,發展了對四個現代化建設事業的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