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齡前兒童
當孩子到了3歲的時候就能夠自己走和慢跑了, 這也說明孩子開始進入了自己探索的階段。 但是由於他們的判斷能力不強, 所以還是需要大人或者是年齡稍微大一些的人來指導。 孩子到了3-5歲的時候就能上幼稚園了, 孩子也有了自己學習新事物的能力, 比如會和自己的同伴玩, 知道什麼是工程師什麼是醫生等;知道院子裡的果樹是由種子長大的;學會了自己堆雪人。 女孩子可能就已經學會了怎樣玩洋娃娃, 比如給它穿衣服打扮甚至給洋娃娃縫衣服等。
2.鼓勵孩子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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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孩子獨立的性格, 不要給孩子太多的指導。 當孩子做對了的時候, 你要認真的鼓勵孩子。 多使用一些積極的言辭, 即使是當孩子把鞋子當帽子放在自己的頭上的時候, 你也不要太粗魯, 相反的, 你要和孩子解釋鞋子和帽子各自的作用。
當你發現孩子處境很危險的時候, 比如他就快把熱水壺打翻的時候, 你不要大聲的吼叫, 你要先試著分散孩子的注意力, 當孩子離開、脫離了危險的時候, 你再解釋他正在做的那件事的後果。
多給孩子一些獨處的時間, 但是你要先排除安全隱患, 還要確保孩子叫你的時候你能隨時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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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給孩子一些任務
除了引導孩子之外, 你也可以給孩子做一些他力所能及的小事, 這也會增加他的信心。 比如說讓他去澆花園裡的花和拔掉不必要的小草等等。 你還可以讓他在廚房裡面給你做個小幫手, 比如說洗一些簡單的青菜和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