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指標是很多家長關心的問題, 那麼如何制定孩子的教育指標呢?
1.要充分考慮孩子的實際情況, 充分瞭解孩子各方面的上限和下限。
這很重要, 有句俗話形容急於求成者“還沒學會走就想跑”, 就是這個道理。 我們都知道, 對於不到1歲的孩子, 不能在他們還沒學會爬時就讓他去學習走路。 無論對於什麼年齡的孩子, 都要根據孩子的實際情況制定目標, 避免傷害孩子。 現在有教育專家認為, 孩子上學前學太多的東西並不是好事情, 它反而可能導致孩子某些潛力的喪失。 我贊同這個觀點, 比如, 讓孩子早早地知道月亮上除了荒山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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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家長不斷提高孩子的發展目標, 這也未必合適。 從理論上來說, 人的潛力確實是無窮的。 但到現在我還沒見過一則能夠徹底開發孩子潛力的理想案例。 所以當孩子到達一定的程度時, 要允許孩子有調適的時間, 讓他有一定的“盤旋空間”, 不要一味強調“一飛沖天”。
2.要考慮到客觀條件的影響。
個人的發展一定會受到客觀條件的影響, 在制定教育目標的時候, 要充分考慮並利用這一點。 例如, 中考結束後, 一些成績比較理想的同學進入了重點高中或重點班, 家長會覺得孩子前程遠大, 還沒調查清楚孩子在這個新集體中到底處於什麼樣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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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如果能巧妙地利用客觀條件, 也會有很好的效果。 比如, 一位家長在孩子剛剛達到重點班錄取線的情況下, 考慮到孩子學習扎實努力, 但對新知識、新問題的反應速度不是很快, 屬於“慢工出細活”的類型, 與其在重點班被拖著走, 不如在普通班得心應手。 因此, 他與孩子商量後放棄了這一機會, 果然, 孩子的高考成績比許多中考成績與他不相上下的同學高出很多。
3.發展目標要全面。
就像我們平常所說的那樣, “體、德、美、智全面發展”。 這裡我想順便說說, 起初通行的說法是“德、智、體、美”, 現在很多人說成了“體、智、德、美”。 我們可以在不同的排列順序上得到一些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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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幼兒階段開始, 我們衡量孩子是否全面發展, 就至少有五個方面的標準:生理健康、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包括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語言知識和能力、藝術。 藝術是需要聯想和想像的。 所以, 在孩子的世界裡, 西瓜可以是方的, 樹葉可以是紅的, 螞蟻可以比大象高的。
4.發展目標要明確而細緻, 不要籠統模糊。
我們常常把對孩子的期望作為教育的目標, 其實這很不合適。 比如我們都期望孩子做一個有禮貌的人。 但究竟什麼才是講禮貌?比較通行的說法是:孝敬父母, 尊敬師長, 禮貌待人, 與同學友好相處, 這就非常籠統抽象, 還不如具體地要求他們:見到長輩要向他們問好, 要用尊稱;無論上課還是與人約會, 要按時或者稍微提前些到達;對人微笑;與別人打交道時要考慮到別人是否方便;儘量不要在你坐著而別人站著的時候與別人說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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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也未必容易做到, 有學生問過我:“老師, 你說遲到要喊‘報告’, 上課時有事出去要向老師說明情況, 可有的老師覺得這樣會打斷講課的思路, 那這樣做不是顯得更不禮貌了嗎?”所以說, 未必我們覺得自己在講禮貌就一定是正確的, 最好事先瞭解對方對此的理解, 而且要顧及到具體的環境。
可見, 目標制定得越細緻, 越容易檢驗其是否合理, 孩子也越容易理解並達成。
5.教育目標不要與獎懲機制掛鉤。
我們可能經常對孩子說:“如果你能做到我要求的, 我就給你什麼樣的獎勵或者滿足你什麼樣的願望。 ”這很不合適,最好是讓孩子意識到實現這個目標,乃至為這個目標奮鬥的過程本身就是一種非常美好的體驗。當然,我們也不要強橫地告訴他:“這就是你應該做的。”孩子們未必理解這個,需要耐心細緻地引導他們去體味其中的樂趣。
”這很不合適,最好是讓孩子意識到實現這個目標,乃至為這個目標奮鬥的過程本身就是一種非常美好的體驗。當然,我們也不要強橫地告訴他:“這就是你應該做的。”孩子們未必理解這個,需要耐心細緻地引導他們去體味其中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