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放學, 跟女兒去蔬菜水果店, 因為她說了好幾天要買桂圓, 我總忘。 進去一看, 桂圓很不好, 有的都長毛了。 我說不能買。 她自然非常失望。 過一會她接受了這個事實, 可是又想買一種蜜瓜。 考慮到她的失望心情, 我同意了。 誰想到她非要買最大的那個。 我說, 太大, 吃不了該放壞了。 她不由分說, 一較勁抱起最大的那個, 放到秤前面, 還說, 大的大家吃。 我勸了幾句也沒用, 就提高了嗓門, 嚴厲起來, 喊她的名字說:“買哪個我說了算, 我是大人!”她也提高了嗓門:“我說的算!我是大人!”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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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冷靜下來心想, 這麼下去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不是我讓步, 就是她大哭一場。 我決定想個辦法。 我調整了語氣, 說, “你有兩個選擇, 要麼你等我買點菜, 然後咱倆去門口小超市買桂圓;要麼現在挑個小的瓜, 以後再買桂圓。 ”她依舊強硬地說:“不行, 我就要大的, 別的什麼也不要!”我平和地重複了一遍, 並說:“你站這好好想想。 我去裡面買點菜。 ”
我去挑了幾樣菜, 我把西蘭花掰下一小朵, 回來時笑呵呵地給她看, “看, 這有個西蘭花寶寶!”她非常喜歡, 稱完拿在手裡, 挺美。 我說, 你怎麼決定的呢?她說:“我要買個小的瓜, 不買桂圓了。 下次再買桂圓。 ”我說“好, 你看哪個最小?”她挑個最小的。 這時店裡的阿姨開始誇她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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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帶給我的思考
這個事情裡, 我做的比較好的方面是, 我及時意識到了我陷入了“權力爭奪戰”的泥潭, 看清了這不會有好結果, 改變了戰略。 表面上看, 我給了孩子選擇, 似乎放棄了一些控制權, 但實際上, 我恰恰是以這種方式暗地裡掌握了控制權。
當然, 如果孩子稍大一點, 那他很快會識破這個虛假的選擇, 那就應該給一個更真實的選擇, 比如:“你有兩個選擇——一個是買一個大瓜, 然後今天和明天都只能吃這個瓜, 不能換別的水果吃;或者你可以買一個小瓜, 然後用省下的錢再買一樣水果。 ”
另外, 這個事的前提是, 那天我確實需要買點水果。 如果家裡的水果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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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事情我想到, 管教孩子的一個“雷區”, 就是跟孩子搞“權力爭奪戰”。 一旦雙方宣戰, 那麼局勢就會急轉直下;而一旦能停戰, 跳出這個模式, 那麼我們就更有優勢。 避免了權力爭奪戰, 就迎來了我們家長真正掌握權力、控制局面的機會。
跳出宣戰模式之後怎麼做呢?
1.用選擇權來暗中控制在孩子需要管教的時候, 讓孩子選擇, 就等於是放棄跟他爭奪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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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選擇, 就引發了他的思考。 而當一個人思考時, 他動用智力, 他就不太會受情緒控制。 小孩的腦子如果忙著想事, 忙著權衡利弊, 他都沒空去鬧啦~~
2.給孩子選擇要注意幾點選項要真實
每個選項都要是家長真的能做到的。 比如在水果店的情況, 如果我說:“給你兩個選擇, 一個是你跟我現在離開這裡, 一個是我自己走, 你留在這裡。 ”小的孩子或許能被蒙住, 大一點的孩子就明白媽媽不可能把自己留在這。 所以這不是真實的選擇, 是一種變相的威脅。
選項最好跟現實世界的規則近似、相關
比如, 告訴孩子, 買小的就可以用省下的錢買另一樣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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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誠
不要讓他感到家長更喜歡哪個, 希望他選哪個, 那樣的話, 他一定選你不喜歡不希望他選的那個。 也不要事事都給選擇。 選擇權的方法只能在合適的時候用, 如果用多了, 讓孩子覺得這是一種花招, 就失去意義了。
過多的選擇是負擔
平時無所謂的一些小事, 不要給過多選擇, 家長給安排了就行了。 過多的選擇對孩子就是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