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過度地關心自我必然會對家庭產生影響。 的確, 它首先解釋了當今時代強調家庭以及家庭價值不斷攀升的現象。 這種價值的提升就像羅馬門神傑納斯(Janus)一樣具有兩面性。 一面是頗為愜意的“繭居”, 雜誌經常吹捧它的好處, 鼓吹家庭和家庭住所是最舒適的地方;另一面則顯然更為怪異, 比如“但不管怎麼說, 這畢竟是他的家!”的驚呼就勾畫出這副面孔的特徵, 那些試圖為受父母虐待的兒童爭取去別處生活權利的干預者常要面對這幅面孔。
這種要求引來的憤怒(讓鳥住在魚缸裡或把魚放到山毛櫸樹頂的提議恐怕也不會招致更壞的反應)比長篇大論更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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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戀文化”如何能解釋家庭價值的提升呢?
如果我們承認自戀文化使家起到了雙重作用, 我們就可以用它進行上述解釋。 的確, 它使家庭單元一方面成為個體的一種延伸, 成為他的偽肢(在這一方面, 雜誌文章中也不斷給予我們回應:“我, 我的自我, 我的配偶, 我的家等”);另一方面則成為一堵阻斷外界塵囂的圍牆, 防止其干擾自己修身養性:“有這四面牆和與我親密得幾乎成為我一部分的家保護, 我終於能夠獨善吾身了。 ”
對家庭的這種特殊定位使我們明白, 家庭價值的提升本應帶來教育的對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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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 社會規則如今越來越少地被傳入家庭(小學教員不斷對此抱怨), 好像人們一回到“自己的家”、“只有自家人”時, 就可以為所欲為, 包括做在外面不可以做的事。 這樣我們在接診時不得不經常提醒一些父母, 如果他們允許孩子在家裡做這樣或那樣被社會禁止的事, 那麼他以後, 尤其在學校將遇到最大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