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孩子, 是父母的天性。 這份愛中不僅要包含理智與寬存, 更應鬆緊有度, 要為兒女們在“可以”和“不可以”之間劃一條清楚的界限, 使他們的行為有章可循, 學會忍受一時的不舒服、煩心事, 甚至忍受必要的痛苦, 因此, 對孩子如下的幾種行為, 一定要及時制止, 絕不能手軟, 更不能把寬容演變成縱容!
千萬不能放縱孩子的幾件事
得不到就動手
孩子們在玩沙子, 其中一個想搶小夥伴的玩具推土機, 未果, 一口就咬向對方的小手。 結果, 推土機如願到手。
達標做法:對咬人的孩子, 父母一定要嚴肅批評, 讓他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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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批評和講道理, 一定的懲罰必不可少, 並將與懲罰相反的待遇呈現在他眼前:呵護和安撫被咬的孩子。 從而令孩子懂得, 攻擊他人不但不可能得逞, 也得不到任何好處, 進而自覺摒棄攻擊性行為。
順手牽羊
孩子給你看一雙袖珍水晶鞋, 告訴你那是從小朋友家的地上撿的。
達標做法:立即帶孩子歸還物品, 讓他親自道歉:“對不起, 我把你的東西拿回家玩了, 現在還給你, 請原諒。 ”借助“物歸原主”的過程, 讓孩子學會勇於承認錯誤。
3、4歲的孩子沒有“物權”概念和所屬意識, 自認為喜歡的、想要的就都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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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的孩子沒有“物權”概念和所屬意識
見了玩具就走不動
在超市, 你拒絕買芭比娃娃, 女兒卻緊緊地抱著不放, 任你怎麼解釋也不鬆手, 還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達標做法:對孩子表明你的態度:今天不買玩具, 因為前不久剛剛買了一套芭比娃娃。
如果孩子聽不進父母的話, 無理取鬧, 不妨置之不理, 繼續選擇其它物品, 或者佯裝離開, 任其坐在地上哭。 妥協是不明智的, 否則孩子的任性將變本加厲。 等孩子冷靜之後, 通過講道理或講故事等方式, 使之明白, 懂事的孩子招人喜歡, 撒潑、哭鬧的結果是什麼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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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睡不睡
晚上10點該睡覺了, 孩子卻把娃娃和毛絨玩具攤到床上。
達標做法:指指牆上的卡通掛鐘, 示意孩子到就寢時間了, 告訴他按時休息才能保證第二天去幼稚園不遲到。
沒有一個孩子會主動上床, 他們永遠沒玩夠。 如果父母允許孩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晚睡, 規律的作息和良好的生活習慣就難以養成。 所以, 無論孩子找什麼理由, 父母都要想辦法拒絕。
沒有一個孩子會主動上床,
他們永遠沒玩夠
用謊言掩蓋事實
8歲的孩子施展“武功”, 將花瓶摔得粉碎。 當媽媽問起這事, 他卻說的家裡的貓幹的。
達標做法:鼓勵孩子說實話:“告訴媽媽, 到底怎麼回事?摔了花瓶不可怕, 可怕的是不敢承認。 媽媽喜歡誠實、勇於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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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歲以上的孩子明知說謊不對, 卻為了逃避懲罰而為之。 如果你相信他的話, 或者即便不信也不予追究, 就等於助長了這一惡習, 以致他在謊言的泥潭裡越陷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