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大力提倡賞識教育的今天, 談家庭教育中的懲罰多少有點不合時宜。 然而, 懲罰作為一種教育手段, 一種微妙的家教藝術, 在孩子長長的成長道路上, 卻又實實在在難以避免。 當代著名兒童教育家孫雲曉認為, 沒有懲罰的教育是殘缺的教育。 由此看來, 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家長, 適當懲罰孩子是愛的表現, 也是規範孩子行為的有效手段。 那麼, 怎樣懲罰孩子, 才能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呢?
家庭教育 懲罰要有道
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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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合理把握懲罰的“度”。 因為家長懲罰孩子的目的是為了孩子的良性轉化, 所以, 合理掌握懲罰的“度”就顯得尤為必要。 懲罰過重容易引起孩子的對抗情緒, 輕了又不足以使孩子引以為戒。 大教育家洛克說:“兒童第一次應該受到懲罰的痛苦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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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 懲罰要“循規”。 為了讓懲罰“有規可依”, 家長應事先跟孩子協商制定一個獎懲規則, 讓孩子知道犯錯後將受到什麼懲罰。 這樣, 孩子平日就會有所注意, 從而減少犯錯誤的概率。 當孩子犯錯後, 家長還應注意調整自己的情緒, 不要因一時衝動而隨意懲罰孩子。 若是孩子以後犯了同樣的錯誤, 也應該按規則進行和以前相同的懲罰, 這樣家長才能在孩子心中樹立威信。
最後, 家長在批評孩子錯誤的同時, 還要給孩子指明“出路”。 由於孩子小經驗少, 當孩子做錯事情時, 家長要告訴孩子修正錯誤的具體方法, 給孩子指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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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懲罰一定要兌現。 一旦家長說了不做, 就會讓孩子覺得“父母雷聲大雨點小”, 孩子的負罪心理也會隨著父母的不重視而消弱, 收不到任何教育效果。
總之, “愛”是家教的惟一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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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總結:家庭教育中的懲罰, 雖然有時候, 面對調皮不聽教的孩子, 不得不出動懲罰這個措施, 然而, 過度的懲罰對於孩子卻是不好, 因而, 懲罰也是需要有度和有道的, 只有掌握尺度, 才能令懲罰發揮最適當的效果。